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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司法厅转发司法部关于延长第一至五批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委托期限的通知

时间 : 2020-05-25 15:22:13 来源 : 广东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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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司办〔202099

各地级以上市司法局,广州市南方公证处:

现将《司法部关于延长第一至五批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委托期限的通知》(司发通〔202050号)转发给你们,请即转所辖各公证处,作为受理中国委托公证人办理的涉港公证文书核验的依据。



广东省司法厅

2020522




司法部关于延长第一至五批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委托期限的通知(司发通〔2020〕50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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