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司办〔2020〕233号
各地级以上市司法局,广东省广州市南方公证处:
现将《司法部办公厅关于落实部分公证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有关工作的通知》(司办通〔2020〕91号)转发给你们,请即转各公证机构组织公证人员认真学习通知精神,及时调整相关公证事项办证程序、办事指南并在网上公开,严格按通知要求办理“跨省通办”公证事项。
各地在贯彻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报省厅。
附件:司法部办公厅关于落实部分公证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有关工作的通知.doc
广东省司法厅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