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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省直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体检公告

时间 : 2021-04-20 00:57:41 来源 :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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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经笔试、资格审核、体能测评、专业科目(技能)测试,省直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共有1039人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1),现就面试、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考场设在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龙洞校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腾路245号),面试时间为4月24日至25日,共2天,每天上午8︰30、下午14︰30开始。报考者须在面试开考前45分钟(即上午7︰45前、下午13︰45前)到考场报到处(新教学楼二楼平台)报到。各职位的面试时间安排,见附件2。

(二)结果查询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报考者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名单在广东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管理信息系统(http://ggfw.gdhrss.gov.cn/gwyks)公布。

(三)注意事项

请报考者认真阅读4月7日发布的《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并注意了解相关面试要求和流程(详见附件3、4)。同时,注意面试期间的天气状况和面试考场的交通状况(考场地图及交通线路见附件5),预足时间,提前到达,避免因迟到而造成遗憾。

二、体检

(一)体检安排

省直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在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由招录机关负责组织实施。相关事宜由招录机关通知或请报考者留意招录机关网站。

(二)体检流程

体检前,报考者应提前认真阅读体检须知(附件6)和熟悉有关当日、当场复检项目及要求,所有体检项目的体检标准详见附件7—11,并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招录机关随时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与报考者联系。

体检当天,报考者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按招录机关的要求依时到指定地点集中,由招录机关带领到指定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过程中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所携带的通讯工具须关闭后交招录机关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对违反规定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在体检过程中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或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以及体检作弊的取消体检资格。体检结束后,经医院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领回代保管物品离开体检医院。

体检结果由招录机关向报考者公布。

(三)关于复检

体检医疗机构和体检医师根据体检项目的规定,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检查和复检。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录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前,招录机关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均不进行复检。

点击查看:附件1-11  .zip

附件:1.省直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各职位面试时间安排表

3.面试须知

      4.面试流程图

5.考场地图

6.体检须知

7.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

8.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9.关于司法行政部门医学、心理矫正类职位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复函

10.关于公安机关看守所狱医职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复函

11.关于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与执法等职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适用标准的复函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2021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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