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属地有关防控要求,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身体健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4月9日发布的《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32 号)》的要求,现就广东省司法厅近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即日起至我厅办公区(广州市白云区政民路51 号办公点和广州市越秀区下塘西路5号办公点)所在区域管控措施解除,我厅暂时停止信访等现场接待工作,行政复议依法中止。
二、在此期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仍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相关办事材料。
信访、政府信息公开等材料请邮寄至: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政民路51号广东省司法厅。
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等材料请邮寄至:广州市白云区政民路5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三、如有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需求,可登录广东法律服务网(网址:https://gd.12348.gov.cn/)、“广东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法律服务专区或拨打广东省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020-12348)进行咨询。
疫情防控期间,我们将尽最大努力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广东省司法厅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