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助手 网站支持IPv6 繁体版 | 无障碍阅读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2022年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深圳、珠海考场)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时间 : 2022-05-10 17:27:58 来源 : 广东省司法厅
【字体 :



  港澳考生:

  为切实做好2022年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我省深圳、珠海考场考试安全有序举行,现就有关事宜提醒如下:

  1.根据内地疫情防控属地管理原则,考生在重新选择考试地点(5月20日)前,应知悉当地疫情防控政策,考前按要求注册本人“粤康码”,做好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及时进行核酸检测并提供规定期限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配合当地防疫部门做好集中隔离,配合考场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等。具体考试防疫要求可咨询深圳市司法局(咨询电话:0755-83053807)和珠海市司法局(咨询电话:0756-2662093)。

  2.为保障考生身体健康,鼓励考生提前接种新型冠状病毒疫苗。

  3.考生应自备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进出考场应佩戴口罩,考试期间按现场工作人员要求佩戴口罩。进入隔离考场的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

  4.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并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转移至隔离考场进行考试。

 




  广东省司法厅

  2022年5月10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