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司〔2022〕139号
省直有关单位,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检察院、司法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广州铁路运输检察分院:
根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 年)》关于“完善行政强制执行体制机制”的部署和《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开展行政非诉执行案件数据交换的通知》(粤司函〔2022〕479号)的目标任务,为解决行政执行难、执行乱问题,加强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实现行政执法数据信息资源的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高效共享,省人民检察院、省司法厅会同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根据《广东省司法厅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的规定(试行)》《广东省检察机关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办案指引》《检察业务数据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编制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交换数据元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省人民检察院、省司法厅、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反馈。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广东省司法厅
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