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司办〔2022〕275号
汕尾仲裁委员会:
你委《仲裁委员会变更法人代表、组成人员备案报告》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以及《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规范和加强仲裁机构登记管理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关于你委组成人员调整为石磊、许昌林、赖建利、吴光群、马丹娜、周豪、刘泽波、卢铝熔、蔡木权、卓学龙、李作平、黄如杰及法定代表人变更为蔡木权相关事宜,我厅已予备案,请按规定程序完成后续相关工作。
广东省司法厅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