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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省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时间 : 2023-03-09 14:58:02 来源 :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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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扭住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东的使命任务,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奋力推动全面依法治省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助推广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坚决筑牢政治忠诚,政治统领党建引领作用不断强化

  持续强化理论武装。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第一时间召开全系统动员部署会,从依法治省和司法行政两个层面印发通知方案,列出118项任务清单,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开展学习活动3000余场次、覆盖6.3万人次。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总结大会,印发《省直司法行政系统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行动方案》,《“六个一”举措:项目化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获评“广东省机关党建工作百优案例”。

  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司法部、省委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相关制度机制,立项督办上级重点工作任务272项;高质量配合省委巡视组对厅党委的巡视工作,以最快速度完成巡视反馈立行立改问题整改;印发深入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实施方案、全力护航广东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有力推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实际行动上。作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唯一代表在政法领导干部加强政治建设专题研讨班上作交流发言。

  抓实基层党组织建设。扎实推进新一轮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开展“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 以模范机关创建实际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主题活动,制定《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实施办法(试行)》,广泛设立党员先锋岗、责任区,推进“党建示范点”建设;成立省公证行业党的建设指导委员会、省律协党建工作委员会,发布《广东省公证行业党建工作规范和工作指引》,进一步提升基层党建规范化水平。

  深入推进自我革命。召开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省司法厅党委主体责任和驻厅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一体落实机制的工作措施》,推动形成体系更加完善、运行更加高效的“两个责任”贯通协同机制。高标准研究制定新一周期五年巡察工作规划,对5个省直基层监所单位党委开展常规巡察。加强常态化“经济体检”,完成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和绩效审计项目12个。

  二、全力护航党的二十大,在统筹发展和安全中再立新功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决打赢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总体战,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扎实推进基层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完善人民调解“后半篇文章”工作机制,形成广州旧楼加装电梯“有纠必调”、潮州“茶文化六步调解法”等一批广东“枫桥经验”品牌,全年调处矛盾纠纷近41万件。推动修订我省实施消防法办法,加快推进群防群治组织、水域治安管理、专职消防队管理等立法项目进程,不断健全平安建设领域地方法规体系。认真履行重点人群组组长单位职责,在年度省委平安广东建设考评、全省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中均获优秀。

  高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及时调整防控措施和监所执勤备勤模式,统筹做好隔离场所、医疗资源、防疫物资等应急储备,打出疫情防控思想政治工作“组合拳”,省直监所持续保持常态化防控阶段疫情“零感染”。严格执行优化疫情防控“二十条”和“新十条”,实现疫情防控转段渡峰平稳有序。出台实施强化助企纾困法治服务保障18条举措,为“双统筹”持续输出法治力量、提供法治保障。

  深入推进监狱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优化升级刑罚执行协同办案平台、“减假暂”案件提请资格筛查系统,总结深化“区块链+执法监督”试点成果。制定实施《罪犯分级处遇管理工作指引(试行)》,出台罪犯出入监教育实施办法,开展罪犯“评估-管理-矫正-监测”改造模式试点。推进规范化监狱创建验收,5所监狱高度戒备监区正式启用。

  深入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完成《社区矫正法》实施情况年度重点执法检查,出台《广东省社区矫正对象分类管理及考核奖惩规定》等13项工作指引,初步建立起契合广东实际的社区矫正制度体系。推动社区矫正对象纳入“粤平安”网格化管理试点范围,制订《广东省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诊断、检查、鉴别工作指引》并经省政法系统执法监督工作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完成省级心理矫正项目“六个一”工程。做优做实视频会见便民惠民工程,全年办理会见3.9万次、13.6万人次参加。

  主动服务禁毒治理大局。深入推进禁毒攻坚年收治收戒和应帮尽帮专项行动,出台肺结核戒毒人员集中管理实施办法并在省四戒所建成集中收治专区。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拓展戒毒康复工作的意见》。扎实推进统一戒毒模式第二批10个示范所创建和6个达标所提质升级,科研课题第三次入选司法部戒毒局十大优势教育戒治项目。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和省少先队校外实践教育“双基地”正式启用,与省禁毒科普馆一同获评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

  三、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省,新时代法治广东建设行稳致远

  学深悟透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印发我省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实施方案及年度工作方案,成立“习近平法治思想”普法讲师团;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广东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宣传贯彻落实系列活动,举办“一规划两纲要”培训班,推动出台《广东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重要举措分工方案》,圆满完成年度六件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有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广东大地不断彰显实践伟力。

  健全完善依法治省制度机制。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市县三级党委依法治省、市、县办秘书处(科、股)设置全覆盖,提请省委授予39个单位、80名同志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个人)称号,推动出台《广东省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实施方案》《广东省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的若干措施》,印发《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队伍素质提升行动方案》,编印《广东省全面依法治省工作手册》,在全国率先立项建设依法治省一体化平台。

  压紧压实推进法治建设责任。圆满完成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工作和2021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联合省纪委监委建立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自查工作,有效发挥督察考评的“风向标”和“指挥棒”作用。

  四、保障重大国家战略,以法治引领广东改革亮点凸显

  纵深推进法治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组建粤港合作法律及争议解决专班,联合召开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工作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法律部门第四次联席会议,发布《粤港澳大湾区跨境争议调解示范规则》;推动珠海成立国内首家跨区域大调解协会,指导广州、深圳开展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试点,选任全国首批港澳籍人民监督员;举办第二次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205名港澳律师获准在大湾区内地九市执业,粤港澳三地法律服务规则机制更加协同。

  深圳法治建设先行示范效应有效发挥。印发支持深圳建设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和实施综合改革试点任务分工方案。推动深圳出台全国首部全类型全链条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首个行政复议领域地方标准、首个市级青少年普法地方标准,创新首推“社区矫正专员”制度。支持深圳稳步推进国家“区块链+法治”创新应用,在全国率先建成依法治市关键业务数据采集与样态分析系统,“智慧+个人事务破产管理”荣获国家2022年度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举办粤港澳大湾区(深圳)法治建设论坛、深港海事仲裁高峰论坛,建立跨境仲裁协作和国际仲裁合作新机制入选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典型经验。

  持续强化三大平台建设法治保障和制度创新。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提请省政府同意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调整由横琴合作区执行委员会及其工作机构实施,印发实施《支持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若干举措》,开展第二批澳门法律制度汇编,推动成立横琴粤港澳工程争议国际调解中心,横琴珠澳跨境仲裁合作平台线上办案系统正式启用,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已入驻司法、仲裁、调解等6大类124家机构。

  五、加快重要领域立法,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成果丰硕

  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推动出台《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东省外商投资权益保护条例》《广东省中新广州知识城条例》,努力打造广东法治化营商环境强磁场;推动出台《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和全国首部版权条例、首部地理标志条例,助力广东打造知识产权保护新高地;推动出台《广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为促进广东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推动出台《广东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规定》、修订《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进一步完善保障基本民生的兜底性、基础性制度安排;推动出台《广东省粤菜发展促进条例》,加快推进“广东技工”“南粤家政”立法进程,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法治领域新期盼。全年15部地方性法规草案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6部省政府规章审议通过并公布;各地级以上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73项,新制定和修订政府规章52项。

  进一步健全立法工作制度机制。强化立法前瞻性研究,全力配合做好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编制工作。加快制订党领导立法相关工作规程和立项调研论证、立法风险防范、立法审查等制度规范,出台《关于省政府立法咨询专家服务管理的若干规定》,选定覆盖全省各地市、涉及6个类型,涵盖不同领域、行业和群体的首批省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40个,不断完善“4+X”政府立法制度体系。

  有效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建立备案审查衔接联动工作机制,编制《政府规章备案审查标准指引(试行)》,审查备案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近400件。审核审查省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343件、其他文件137件。统筹推进涉及新行政处罚法、地方组织法、优化营商环境等法规规章专项清理工作,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废止地方性法规2部、修改10部,提请省政府废止规章7部、修改8部;推动各地级以上市废止法规5部、修改8部,废止政府规章15部、修改17部。

  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稳步提升

  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依法履行。高质量完成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我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编辑出版《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2022)》白皮书。全省2个地区、3个项目获评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命名首批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6个、示范项目30个。全力配合编制全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审核许可事项超700项;推进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审核省直部门动态调整的依职权事项超3500余项;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案例获评全国“减证便民”优秀案例。联合省发改委建立信用措施审查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的若干指引》,为“澳车北上”实行免担保政策、大湾区内地九市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等重大决策事项提供法律论证,助力巴斯夫一体化基地等重大项目顺利落地广东。广州在全国率先试行政府部门首席法律顾问制度。

  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请省政府召开全省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会,提请省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推动修订《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公示59个省级行政处罚实施主体;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公布两批省直单位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率先打造非现场行政执法系统,全面推行线上“政民互动”式执法模式。有序抓好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全面开展违法执法和乱罚款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印发指导案例三期,组织全省评查各类行政执法案卷约11万宗;发布《行政执法综合信息数据元规范》地方标准,在全国率先统一归集“信用广东”“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综合行政执法数据;推动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全方位普及应用,实现乡镇(街道)上线应用率100%。联合印发《广东省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正式启用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在全国首次行政执法先进表彰中,我省10个集体和20名同志获评先进,数量并列全国第一。

  巩固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果。印发《行政复议接待群众工作规范》《行政复议决定抄告规定》,开展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督导专项行动,构建省市县三级政府与案件管辖地法院联动推进行政应诉工作新机制,着力提升行政复议应诉服务与监督“双效能”。全省各级政府共新收行政复议申请3.3万件,办理一审行政应诉案件2.5万件。指导汕头出台《关于健全土地权属争议行政裁决与人民调解衔接机制的指导意见》《汕头市行政裁决专家选任及管理办法》,广州建立行政裁决书面审理机制案例入选第二批全国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经验做法。

  七、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持续增强

  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全面实施我省“八五”普法规划,组建“八五”普法讲师团,联合开展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系列宣传活动,举办第四届广东省法治文化节,持续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全省15个集体和57名个人获评全国青少年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广州市党员干部纪法教育管理中心获评第四批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出台《广东省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指引(试行)》,53个村(社区)获评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累计创建1102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入册超10万人,在全国“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推进会上作经验介绍。

  加快建设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快编制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联合省人社厅印发《广东省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加快推动广东公共法律服务云中心建设,在全国率先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年广东法律服务网为群众提供服务超831万次。修订完善10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全省村(社区)法律顾问提供各类型法律服务超46.2万件次,服务对象超51万人次。

  持续推进法律服务行业供给侧改革。持续优化律师执业环境,全省执业律师突破7万人,继续稳居全国第一。持续深化“千所联千会”活动,组建新一届广东省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印发我省《关于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公证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在全国率先评选省级知识产权公证服务示范机构12家;全省共有公证机构154家、公证员1142名,全年办理公证案件110余万件。推动出台《广东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及规范鉴定委托程序等3项配套制度,全省共有司法鉴定机构195家、司法鉴定人2042名,全年办理司法鉴定案件近31万件。建立全省仲裁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全省共有仲裁机构19家、仲裁员约9000名,全年受理仲裁案件超6万件。

  加大法律援助等工作力度。认真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法律援助“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检查,协调省财政厅在全国率先建立省与市县分类分担共同负担法律援助办案补贴经费的制度,深入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活动和民事、刑事法律援助十大典型案例评选,推荐12名律师志愿者参与“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援藏律师服务团”活动,圆满完成“为困难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省政府民生实事,全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2.3万件,受援人超24万人。顺利完成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全省报名人数近7万人,实现了考生报名数和参考率的“双提高”,考试疫情防控和组织实施的“双胜利”。联合省检察院出台《广东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实施办法》,选任新一届人民监督员1395名,全年抽选人民监督员2144人次,参与各级检察机关办案活动1312次;全省现有人民陪审员22730名。

  稳步推进涉外法律服务业。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推动涉外法律服务业创新发展的行动方案》,建立省涉外法律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合省商务厅签署合作备忘录加强法治保障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组织开展全省“商务法律服务月”和汽车、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以法慧企、粤行越稳”系列专题活动,编印《中国企业海外子公司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指引》,开展海外远程视频公证试点,成立江门市华侨华人离岸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成功举办“2022海上丝绸之路法律服务论坛”、涉外律师人才专题研修班,有效助力广东打造制度型开放新高地。

  八、持续加大基层保障力度,开启司法行政事业发展加速度

  提升基层基础保障水平。出台《广东省司法所工作规范》,印发实施方案部署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主动对接中央和省财政落实政策资金,为全省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经费保障。14个监所单位获评全国“节约型”机关,三水片戒毒单位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竣工验收。

  突出信息化支撑保障作用。编制《广东省司法厅政务信息化建设规划》。智慧监舍试点项目顺利推进,5个单位顺利通过“智慧戒毒所”验收,全省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全面上线运行,实现与教育、民政、人社等11个部门25项数据共享。开发“广东律师微服务”微信服务号及小程序,建成全省统一的全新公证办证系统。“法治广州建设考评系统”“数字法治政府 数字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新方向”等9项成果获评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创新项目。

  九、构建队伍建设长效机制,打造过硬队伍树立新形象

  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印发《巩固广东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实施方案》《广东司法行政系统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工作方案》,全面评估并动态调整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印发实施的各项规章制度,全力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重点任务落细落实。

  激发干事创业强大动力。印发《广东司法行政人才库实施方案(试行)》,8人入选“全国监狱专家库”,5人被评为全国司法行政戒毒系统教育矫治专家,省直监狱戒毒单位实现公职律师全覆盖。全系统1个集体和1名同志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称号;2名同志被司法部追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1名同志荣立个人一等功;15个集体、27名同志获评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入选数量全国最多。

  抓好法律服务行业专项整治“后半篇文章”。开展全系统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评查近三年案卷超1.6万宗。印发《律师工作规范管理专项行动方案》,开展公证质量管理、办理涉外居民身份证公证、涉外公证等专项检查,全面评查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抽查亲子鉴定业务,规范涉及保险理赔司法鉴定工作。

  推动司法警官职业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修订并公布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章程,侦查技术专业通过省级品牌专业验收,教师教学团队在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中荣获国家二等奖、省一等奖等多项优异成绩,“创新强校工程”考核获得较好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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