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及《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3〕3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度广东省公共法律服务系列司法鉴定人专业职称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至7月25日,共5个工作日。
一、请评审通过人员(详见附件1)所在单位(即鉴定机构及所属科研院校、医院、事业单位、企业等),按照粤人社规〔2020〕33号文等要求,同步做好评后公示工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于2024年7月26日17点前将《广东省公共法律服务系列司法鉴定人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2023年度)》(详见附件2)PDF盖章版扫描件发送至评委会办公室邮箱:gdssfjd@126.com。
二、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的职称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广东省公共法律服务系列司法鉴定人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联系方式。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并加具单位审核意见。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反映情况要有具体事实,凡不签署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姓名需手写,不能电脑打印),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和联系方式,以及公示时间截止后反映的,一律不予受理。
三、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法
受理部门:广东省公共法律服务系列司法鉴定人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下塘西路5号
邮政编码:510091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0-83501911
附件1:2023年度广东省公共法律服务系列司法鉴定人专业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名单.doc
附件2:广东省公共法律服务系列司法鉴定人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2023年度).doc
广东省公共法律服务系列司法
鉴定人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