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司办函〔2024〕191号
珠海仲裁委员会(珠海国际仲裁院):
《珠海仲裁委员会(珠海国际仲裁院)关于增加机构名称的备案报告》(珠仲字〔2024〕48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以及《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规范和加强仲裁机构登记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关于你单位增加“横琴国际仲裁中心”名称事宜,我厅已予备案,请按规定程序完成后续相关工作。
省司法厅办公室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