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司办函〔2024〕245号
梅州仲裁委员会:
《梅州仲裁委员会变更组成人员备案报告》(梅市仲裁〔2024〕2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以及《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规范和加强仲裁机构登记管理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关于叶仁基、余忠祥、李昌栋不再担任你委组成人员,变更为徐婉玲、王腾飞和周晓瑜;变更后,梅州仲裁委员会15名组成人员为:主任1名,徐婉玲;副主任3名,郑永源、张展源、丘东涛;委员11名,蔡国芹、张昌亮、王腾飞、吴东、周晓瑜、张艳、李秀娟、陈珠娜、范伟基、曹焕明、钟君安相关事宜,我厅已予备案,请按规定程序完成后续相关工作。
省司法厅办公室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