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第2号
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310号)规定,我厅决定废止《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律师执业许可的管理办法》(粤司办〔2014〕94号)。上述文件自2025年2月5日起停止执行。
广东省司法厅
202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