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日前,南方农村报记者独家专访广东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曾祥陆。曾祥陆认为,广东的司法行政工作也存在发展不均衡的问题,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与珠三角地区存在很大差距,奋力做好面向乡村、面向欠发达地区的司法行政工作,将成为广东乡村振兴的一个有力助推器。
广东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曾祥陆
一村一法律顾问,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问:作为广东首创的以全省统一政府购买服务模式推广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在过往的几年里为全省的基层治理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请问曾厅长,目前,“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在广东运转情况如何?
曾祥陆:2019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为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指明了方向,省司法厅将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不断提升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扩大工作成效,助力广东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走在全国前列,为法治广东、平安广东建设添砖加瓦。
2014年,广东省委、省政府在全国率先部署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目前全省近2.6万个村(社区)已实现律师法律顾问全覆盖。通过组织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为村(社区)“两委”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开展普法宣传、参与人民调解、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等专业法律服务,推动增强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助力我省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五年来,法律顾问律师认真当好村(社区)“两委”的参谋助手,修改完善村规民约9000多份,出具法律意见书3万多份,协助村(社区)换届5000多次;认真开展法律咨询和法治讲座,共举办法治讲座约44.4万场次,提供现场法律咨询约达191.8万多人次,对提升广东基层治理水平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问:下一步,计划如何扩大工作成效?
曾祥陆:下一步,广东将加强宣传引导,扩大工作成效。一方面,通过丰富宣传手段和方式以及持续不断的宣传,让更多的村(居)民了解村(社区)有法律顾问工作,形成遇到法律问题就找村(社区)法律顾问的行动自觉。另一方面,通过加强对工作中典型案例和典型人物等的宣传,让广大村(居)民更加信任律师,吸引更多优秀的律师自愿参与到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中来。
同时,还加强服务融合,提升工作质量。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共融互通,发挥好法律顾问律师作为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主力军,辐射县、镇两级实体平台以及网络平台的优势作用,通过参与值班、在线服务等方式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精准、普惠、便捷、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
广东还将充分整合政府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顾问、村(社区)法律顾问等资源,全面组建县、镇两级法律顾问团,探索完善法律服务大篷车、讲习所等服务方式,最大限度发挥好法律顾问律师作用,提升服务效率。同时,创新考核制度,确保服务精准到位。鼓励和引导各地结合本地法律服务需求,以需求为导向,因地制宜制定考核制度,使法律顾问律师“对症下药”提供的服务,契合人民群众需要。
同时,还将拓展工作内容,主动服务中心工作。结合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积极组织和引导法律顾问律师参与“三大攻坚战”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过开展捐资助学、捐资扶贫、建立公益基金等,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和精准脱贫工作。
平衡区域差距,助力乡村振兴
问:为了缩小差距,助力乡村振兴,省司法厅做了哪些总体部署?
曾祥陆:广东省司法厅近年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统筹起来,坚持激发内生动力和加大外部帮扶相促进、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相协调、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统一,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
广东省司法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结合广东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已经制定出台和实施了《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贯彻省委省政府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意见的行动方案》《广东司法行政工作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行动方案》《广东司法行政系统“法治扶贫”行动方案》等。
问:目前,广东的公共法律服务存在着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突出矛盾,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与珠三角地区存在很大差距。最近几年,广东司法行政系统为了缩小区域差距,实现均衡发展,做了哪些具体工作?
曾祥陆:广东省司法行政系统将紧紧把握机遇,抓住省政府民生实事契机,逐年强化基层特别是欠发达地区的公共法律服务经费保障。从2015年起,省司法厅通过推动省政府连续五年将司法行政工作项目列入民生实事的契机,乘势而上、借势发展,设立专项资金,并将专项资金补助金额固定下来,每年列入财政预算。2015年,省财政投入1亿元资金支持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2016年,省财政投入5000万元资金支持欠发达地区开展法律援助;2017年,省财政投入2500万元资金支持欠发达地区社区矫正工作;2018年,省财政投入5000万元资金支持欠发达地区人民调解工作;2019年,省财政投入3000万元资金推动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全面开展。五年以来,共争取到资金达12.34亿元。此外,省司法厅还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转移支付资金每年投入8200万元,支持欠发达地区司法行政工作。2019年,省转移支付资金已达到3亿元,有效弥补粤东粤西粤北欠发达地区经费不足,有力保障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
为了解决欠发达地区律师资源不足问题,广东正在切实做到法律服务资源精准扶贫。参照省委省政府对口帮扶机制,省司法厅自2015年起组织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市对口支援律师资源不足的韶关、梅州、河源、汕尾、揭阳、云浮等欠发达地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明确对口支援相关部门及律师的工作职责等。工作开展以来,每年都超过600名珠三角的律师到欠发达地区积极参与当地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使欠发达地区法律服务资源供给不足的情况得到较大改善。下一步,省司法厅将落实律师事务所到欠发达地区设立分所的优惠政策等,鼓励珠三角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到欠发达地区设立分所。
法治特色扶贫,提升乡村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问:全面提升乡村公共法律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全省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是广东司法厅的一项重要工作,其中“法治特色扶贫”工作运转情况如何?
曾祥陆:司法行政系统“法治特色扶贫”工作特别是2277个省定贫困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特色法律服务取得良好成效,全省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实现一站式、综合性和服务型窗口全覆盖;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全面推开“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集中开展村创建承诺活动,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普遍开办法德讲堂,进一步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目前,广东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进一步深化,组织开展村(社区)“法治体检”活动;公证为乡村土地‘三权分置’工作”等提供优质服务,公证服务乡村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拓展,2018年办理公证案件约146万件;引导司法鉴定机构到乡村开展公益服务活动,在合适的鉴定范围内开展义务鉴定,同时加强对乡村环境损害的司法鉴定。
问:法律援助青年志愿者也在大力推进法律援助向乡村延伸,目前运转情况如何?
曾祥陆:广东大力开展法律援助青年志愿者活动,2018年共招募79名法律援助志愿者安排到15个欠发达地市的法律援助机构协助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法援惠民•助力乡村振兴”活动,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组织1411名律师实习人员派驻94个欠发达县区实体平台提供服务,2018年度实习人员共提供法律服务28704次,其中法律咨询16146次,协助办事12558次;积极扩大法律援助覆盖范围,大力推进法律援助向乡村延伸,向基层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扩展,全力做好法律援助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问:广东在夯实乡村法律服务基础建设上,做了哪些工作?
曾祥陆:一方面,今年省司法厅将继续开展“以司法所为重点的基层基础建设”专项行动,推动全省基层司法行政机关整体建设水平提升。比如,抓好500个示范性司法所建设,落实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的工作机制,强化优化司法所人力资源配置等。另一方面,2018年9月,省司法厅制定下发《广东省500个示范性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3000个示范性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基本标准》,并于今年上半年对示范性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情况进行了摸底调研,推动各地加快建设。2018年,全省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共为群众提供集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等司法行政职能于一体的“一站式”综合性法律服务累计达170.9万多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