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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司法厅司法鉴定助理管理办法》解读

时间 : 2022-02-14 11:58:22 来源 : 广东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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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为链接: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司法厅司法鉴定助理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切实加强司法鉴定管理和监督,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保障诉讼活动顺利进行,根据我省司法鉴定行业发展情况,由省司法厅负责起草的对司法鉴定助理进行日常监督管理的文件。经征求吸收各方意见并送厅规范性文件审查通过,现提请对《助理管理办法》进行审议。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制定《助理管理办法》的必要性

一是坚持依法治国,提高司法鉴定公信力的需要。通过进一步强化我省司法鉴定机构对其招用司法鉴定助理的管理,明确司法鉴定助理的管理要求和管理责任,规范司法鉴定助理参与司法鉴定活动的行为,以保障司法鉴定程序的正当性,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

二是弥补司法鉴定助理管理制度不足的需要。实际工作中,司法鉴定助理承担着司法鉴定活动中的大量工作,但是对与司法鉴定助理的聘用、管理以及参与鉴定活动的要求,当前还没有比较细致的规定。随着时代的发展,国家和社会对司法鉴定程序的要求越来越高,规范司法鉴定助理的行为是规范鉴定程序的一个重要环节。加强司法鉴定助理的管理、遏制行业内的各种乱象,急需制度保障。

二、制定《助理管理办法》的依据

(一)主要依据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2015年4月24日修正)

2.《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鉴定机构内部管理规范>的通知》(司发通〔2014〕49号)

(二)参考依据

1.《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5号,2005年9月29日施行)

2.《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2005年9月29日施行)

3.《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部令第132号,2016年3月2日施行)

4.《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44号,2019年4月4日施行)

三、《助理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助理管理办法是以加强对鉴定助理日常管理、提升司法鉴定质量和行业公信力为出发点,着眼于解决鉴定辅助人员违法违规参与实施鉴定的痛点问题对鉴定机构招用鉴定助理的备案和鉴定助理的工作要求、监督管理作出系统规定,明确鉴定助理可以辅助参与鉴定工作的边界,明确鉴定助理工作责任承担主体,促进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办理鉴定案件。助理办法共设5章,28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明确了适用范围,适用于本省司法鉴定机构招用的助理的范围。

二是明确了鉴定活动工作中“鉴定机构负责环节、鉴定人负责环节、鉴定人亲历环节”的内容。

三是规定了鉴定助理的定义及工作内容。

四是明确了鉴定助理的备案条件和程序。

五是对鉴定助理参与鉴定活动提出了要求和日常监督考核措施。

六是强调了鉴定机构对鉴定助理的日常管理及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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