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部署,进一步推进律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省律师工作实际,现对在全省律师队伍中党的基层组织和律师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这次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律师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引领广大律师党员带头自觉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使命,努力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推动科学发展,就是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和律师党员要认真履行职责,自觉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积极向经济建设的各个领域、市场经济的各个环节、社会事业的各个方面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充分发挥律师法律服务的专业优势,积极为我省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化、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外经贸战略转型、抓好节能减排和加强环境保护等战略重点工作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为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贡献力量。
促进社会和谐,就是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律师工作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投身“平安广东”建设,积极参与调解和信访,进一步推进律师法律服务“三进”(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努力做好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充分发挥律师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权机制中的作用,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服务人民群众,就是始终把维护人民权益作为律师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把执业为民作为律师的执业理念,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律师执业的基本职责,把促进解决民生问题作为律师法律服务的重点领域。
加强基层组织,就是不断巩固和扩大律师行业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的成果,进一步优化组织设置,创新活动方式,加强教育和培训,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通过基层党组织建设带动律师事务所建设。
二、主要内容
这次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律师事务所“五好党支部”、争当“优秀律师党员”为主要内容。
律师事务所“五好党支部”的基本要求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
一是领导班子好。支部领导班子能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班子成员能够带头讲党性、重品性、做表率,做到政治强、业务熟,作风过得硬、律师信得过,在律师党员和律师中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是党员队伍好。律师党员能够自觉遵守党的章程和党的纪律,执行党的决议和决定,积极完成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自觉坚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标准,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带头自觉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使命,自觉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宪法,依法履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责使命。
三是工作机制好。党支部在律师事务所的整体工作中具有明确的职能任务;党支部在支部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推动律师工作全面发展等方面建立了有效的工作制度;“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生活制度和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党费缴纳、党员思想汇报、党员信息统计等日常管理得到落实;党员活动室、党旗、党支部牌子、党建宣传橱窗和党员电化教育的“五个一”要求落实到位,党支部活动经费有保障,工作运行顺畅有序。
四是工作业绩好。党支部能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各项职责,积极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律师党员的教育管理,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建设,重视发展新党员工作,在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建设方面成绩突出;注重党务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在拓展业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服务中心工作方面事迹突出。
五是群众反映好。党支部在律师事务所有较高的威信,在事务所日常管理、业务学习、制度建设、发展战略等重要事项上有较大影响力,得到律师事务所管理层支持、党员欢迎、群众拥护;党员律师主动服务群众、服务社会,自觉维护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的利益,维护合伙人、律师等各方的利益,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关系密切,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优秀律师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
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带头做政治坚定、法律精通、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
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开拓创新、无私奉献,积极拓展业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增强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在执业活动中做出显著成绩。
三是带头服务群众。坚持执业为民,积极主动为群众解决就业、就学、医疗、住房、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带头参加法律援助和社会公益活动,努力满足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等困难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自觉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依法履行律师的基本职责,促进司法公正。自觉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带头恪守职业道德,勤勉尽责,珍视和维护律师职业声誉。
五是带头弘扬正气。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牢固树立诚信观念,做诚信执业的表率,敢于同不良风气、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自觉维护和不断提高律师行业的社会公信力。
三、主题和载体
按照司法部的要求,结合律师工作实际,这次创先争优活动要以“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为争创主题。各地要紧紧围绕这个总的主题,根据本地区的工作特点和需要,努力形成科学发展主题突出、整个活动丰富多彩、每个单位都见实效的生动局面。
各地要围绕争创主题,根据律师工作的实际和律师党建工作实际,精心设计特色鲜明、务实管用的活动载体。活动载体可以与当前的律师重点工作相关联,与律师事务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践载体相衔接,与律师行业正在进行的有关建设活动相结合,以及针对当前大家最希望律师行业党组织和律师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问题设计活动载体。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律师服务“平安亚运”、“和谐亚运”相结合,在法律服务质量上创先争优;与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努力在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创先争优;与“全国律师队伍警示教育”结合起来,在坚持依法、诚信、尽责执业中创先争优;与“加强律师事务所党的建设和自身建设,提高服务科学发展水平”结合起来,在切实发挥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律师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中创先争优。总的原则是目标明确、便于操作、能够落实,有利于党组织开展活动,有利于党员参加,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四、方式步骤
紧紧围绕确定的主题,通过以下方式,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一)动员部署。省厅制定下发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对在全省律师行业党的基层组织和律师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作出全面部署。各地级以上市司法局要按照司法部、省厅的要求,认真组织学习传达,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指导意见,推动本地区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
(二)学习教育。在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和律师党员中普遍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明确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和活动载体。
(三)公开承诺。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制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律师党员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进行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四)领导点评。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党组织负责人适时对所属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实事求是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
(五)群众评议。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党组织对所属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对所属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适时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
(六)评选表彰。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党组织对所属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对所属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在此基础上,适时评选表彰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和优秀党员律师。评选表彰要注重工作实绩和社会公认度,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
律师队伍创先争优活动要有计划、分步骤地持续有序推进。从2010 年6月开始,要着重围绕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搞好动员的基础上,各地认真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切实兑现向群众作出的承诺,建立健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引导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切实履行职责任务,律师党员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掀起创先争优活动高潮。从2011 年7月开始,着重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引导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律师党员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更加出色的工作业绩,向党献礼。2012 年“七一”前夕,省厅将把我省律师队伍创先争做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上报司法部,参与2010-2012 年全国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表彰活动。
五、组织领导
(一)认真落实组织领导责任。各地司法局党委(组),律师协会党组织要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司法局党委(组)和律师协会党的组织要切实担负起领导和指导的责任。省厅成立律师队伍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地司法局成立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制定本地区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意见和工作方案。要主动、及时向当地党委汇报活动的进度、问题和对策,争取当地党委的重视与支持。要加强与上级指导小组的联系和沟通,及时汇报活动的进展情况。
(二)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工作。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通过采取召开座谈会、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了解活动进展,通报活动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要建立工作进度表,对活动内容和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动态监管,防止和克服走过场,确保这次活动取得实效。省厅将适时向各地派出巡回指导组,加强对创先争优活动的检查指导,了解和掌握活动进展情况。
(三)大力加强舆论宣传工作。要注意发现、宣传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形成正确的工作导向,以点带面推进工作。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以及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党员电化教育、党建信息网和手机短信平台的作用,采取基层党员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切实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生动性和实效性,引导广大律师以全国优秀共产党员中的先进典型为榜样,争做优秀共产党员,努力在全行业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各地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要及时报省厅律师队伍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附:全省律师队伍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二○一○年六月
全省律师队伍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陈伟雄
副组长:杨日华
成员:蔡定纲 陈建 欧永良 叶港 郭学进 陈治民
办公室设在省厅律师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