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公证工作“放管服”改革,进一步适应社会新期待,切实满足人民群众新需求,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通畅便捷、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根据《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做好公证减证便民工作的通知》、《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公证减证便民的工作方案》精神,我省全面开展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服务。有143项公证事项在我省可以实现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
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是指对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无争议的公证事项,只要申请材料齐全、真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公证机构通过采取相关措施、方式,当事人只要会运用、或同意公证机构运用这些措施、方式,就可以实现办理该公证事项“最多跑一次”。这些措施和方式包括运用远程技术,即网上申请、受理、审核和缴费;提供邮寄送达,经与当事人协商一致采用邮政、快递等方式发送公证书;开展代办认证、代办权证、代调查核实等延伸服务;利用政府各职能部门间的信息共享核查证明材料;实行证明材料清单制并多种渠道向社会公示;等。
去年,司法部已在全国开展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试点工作,我省虽不是试点省份,但积极主动作为,参照部的要求,自当年8月起,在珠三角9市及广州市南方公证处共17家公证机构开展“最多跑一次”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已办理各类“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4.1万余件。今年,我省在去年试点基础上,部署全省全部公证机构开展“最多跑一次”:逐一对应中国公证协会《关于印发公证业务分类表的通知》里列举的200多项公证事项,要求各公证机构根据自身实际,选择5项以上的公证事项开展“最多跑一次”;要求去年已经开展这项工作的公证机构自我加压,进一步扩大“最多跑一次”的公证事项范围。各公证机构积极落实省厅部署,经汇总统计,包括委托、声明、身份、财产权等在内的共143项公证事项可以实现“最多跑一次”,占中国公证协会业务分类事项的64%。
允许公证机构根据自身实际自主选择“最多跑一次”的公证事项,一是充分考虑到全省公证机构数量多且地区发展不平衡,每家公证机构的能力、条件不同的现状,由公证机构自主选择“最多跑一次”的公证事项,可以确保“最多跑一次”切实落地。二是有利于公证机构之间相互学习借鉴,充分发挥先进经验的带动和示范作用。三是省司法厅已将全省公证机构的执业区域调整为所在地级市的辖区,如果当事人对某一公证事项有“最多跑一次”的需求,可以根据省司法厅公示的《广东省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的公证机构及公证事项一览表》,在相应执业区域内选择对该公证事项可以“最多跑一次”的公证机构办理,最大限度满足当事人的需求。
附:《广东省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的公证机构及公证事项一览表》。
《广东省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的公证机构及公证事项一览表》(只读).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