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司法行政系统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
粤司[2010]231号
各地级以上市司法局、省监狱局、省劳教局、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司法行政系统的普法工作,争当我省行政机关普法工作的排头兵,根据厅党委的有关决定,现就加强我省司法行政系统普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标准做好司法行政系统普法工作。司法行政机关是主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本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理应走在前列,起到示范引导作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法治广东建设的高度,从强化队伍建设、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提高公正文明执法水平的角度,充分认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普法工作列入我省司法行政系统“十二五”规划,统一部署,切实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列入工作计划,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落实。
二、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能,完善学法用法制度,为普法工作全面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根据司法部和省厅的决定,司法行政系统普法工作归口法制宣传部门管理,政工部门配合。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各监所和司法警官学院应尽快理顺工作关系,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建立普法长效机制。继续完善和严格执行学法考试、考核制度,在日常工作中将干部考核、评优评先、选人用人挂钩,将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年度考评的重要内容。加强普法培训,建立普法工作定期讲评制,克服松劲情绪,毫不松懈地把这项工作开展下去。
三、从实际出发,分类施教,提高普法工作针对性。司法行政系统各单位人员结构不同,担负的工作任务各异,在普法工作中,要针对不同对象的不同特点,在内容、方法、要求上有所区别、有所侧重。
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宪法》、《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继续将法律知识列入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在职培训的重要内容,制定规划,确保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培养法律素养,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彻到日常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全过程,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矛盾,不断提高依法决策的意识、能力和水平。
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要加强《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诉讼法》及与本职工作相关的行政管理法律制度和依法行政基本理论的学习。要继续推行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和考核工作,把法律知识作为机关工作人员录用、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提高公务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
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要重点加强《公务员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监狱法》和《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及其补充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要结合监狱体制改革和劳教管理工作改革的要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把学法、守法、用法作为队伍建设的考核内容,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确保监狱劳教执法活动符合法律要求。在警察录用中要突出法律素质的考核,经培训并考试合格的,方可上岗从事执法活动。从事生产经营管理人员还要加强《公司法》、《合同法》、《安全生产法》、《产品质量法》、《担保法》等生产经营管理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依法经营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法律服务工作者要深入学习《律师法》、《公证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法律援助条例》、人民调解相关法律法规等。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法律服务工作者培训体系,加大与弘扬社会诚信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法律服务工作者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法律素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对在押罪犯和劳动教养人员,应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其教育改造的重要内容。监狱劳教系统、社区矫正等部门要组织在押罪犯、劳动教养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认真学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通过教育使其学法知法,自觉守法。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和巩固教育改造质量,维护社会稳定。要把《劳动法》和与回归社会接轨的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纳入服刑人员出监教育和劳教人员出所教育。
四、完善激励机制,建立促使干警积极主动学法用法普法长效机制,调动干警学法用法积极性。积极探索和完善有效的普法激励机制,建立能充分调动干警学法积极性的长效激励措施,不断增强司法行政系统学法用法的系统性、专业性。对学法用法成绩突出或受到表彰奖励的先进个人、单位在干部考核、工作考评中予以加分等奖励措施,全面提升本系统各项普法工作的水平,在全社会形成普法主管部门带头做好部门普法工作的良好局面。
五、加强经费保障。各单位要将普法经费纳入公用经费预算,保证专款专用;要加强普法经费落实情况的监督,严肃查处挪用普法经费等行为。省厅法制宣传部门会同计财部门,不定期对各单位普法经费预算及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
六、总结经验,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坚持不懈地深入开展司法行政系统普法工作。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普法工作,既要发扬成绩,巩固和提升普法成果,又要发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订立改进计划,每年有计划地解决一到两个重点难点问题。
广东省司法厅
二O一O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