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助手 网站支持IPv6 繁体版 | 无障碍阅读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我省司法鉴定协会入选省本级社会组织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目录

时间 : 2013-02-05 10:37:23 来源 : 广东省司法厅
【字体 :

 

日前,从省社会组织管理局获悉,由省民政厅委托省社会组织总会对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省本级社会组织目录(第二批)的评审中,广东省司法鉴定协会成功入选,确认为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省本级社会组织。

去年11月,我厅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省政府令第169号),将我厅原司法鉴定人诚信等级认定、司法鉴定人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的职能转移至省司法鉴定协会。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省本级社会组织评审,正是依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有关规定,为推进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工作,建立的省级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首批目录已于去年五月向社会公布。省司法鉴定协会取得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将有利于顺利承接上述政府职能的转移,也将促进协会的规范化建设。为此,协会还申请了《广东省省级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资金》并获得30万元的资金资助。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