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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司法厅 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转发司法部办公厅建立涉外律师人才库的通知

时间 : 2018-05-08 12:05:00 来源 : 广东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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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司法厅  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转发

司法部办公厅建立涉外律师人才库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司法局,律师协会:

现将《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建立涉外律师人才库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广泛组织发动

各地市司法局、律师协会要通过门户网站等方式途径,尽快公告涉外律师人才库遴选相关事宜,广泛发动本地符合条件的律师进行申报。各地要通知本地区每一家律师事务所,督促律师事务所组织符合条件的律师于525日前完成入库申报。此前,已入选省律师协会第一批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的,如需申请入选司法部涉外律师人才库的,须按本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二、对照标准,严格审核把关

各地要严格按照司法部确定的专业领域和入库条件,对本地申报的涉外律师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坚持标准,严格把关,确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入库程序

对各地上报的涉外律师人才名单,省律师协会将确定第二批入选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名单。省厅和省律协同时从这次申报人员中择优选取律师,报请入选司法部涉外律师人才库。各地也可选取符合条件的律师,建立本地涉外律师人才库。

请各市530日前将本市申报的律师《涉外律师人才申请表》《各市涉外律师人才库申报及推荐情况表》《涉外律师人才库推荐信息汇总表》原件连同相关证明材料统一报送省律协秘书处,同时将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发至邮箱:gatwsb@gdla.org.cn

联系人:肖扬帆(厅律管处),电话:020-86351082

        梁羽彤(省律师协会),电话:020-66826953

 

附件:1.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建立涉外律师人才库的通知.pdf

        2.涉外律师人才申请表及附件清单.doc

        3.各市涉外律师人才库申报及推荐情况表.doc

        4.涉外律师人才库推荐信息汇总表.xls

 

 

广东省司法厅           广东省律师协会

                           20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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