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鉴协秘〔2013〕12号
关于举办2013年度全省
法医病理司法鉴定人培训研讨班的通知
各市司法鉴定协会:
根据司法部的规定和2013年度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工作计划,为了加强法医病理学鉴定行业的技术和经验交流,提高鉴定人的执业水平,定于8月下旬举办2013年度全省法医病理司法鉴定人培训研讨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为全省法医病理司法鉴定人,拟申请法医病理司法鉴定人执业的人员和其他相关分类司法鉴定人、管理人员也可以自愿参加学习。
二、培训方式及内容
委托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承办,采取脱产学习和学术研讨的形式,由有关知名专家主讲。培训专题包括:从能力验证看如何提高法医病理学鉴定水平(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副所长陈忆九研究员)、命案现场分析(广东省公安厅刑侦专家余彦耿主任法医师)、涉及死亡病例的医疗过错鉴定(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副主任罗斌主任法医师)、法尘肺病理诊断国家标准的修订(汕头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主任苏敏教授)、酗酒促发蛛网膜下腔出血的机制及死因分析(汕头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于晓军教授)、法医学鉴定投诉案件的原因分析(南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主任王慧君教授)、医疗纠纷鉴定中过错及因果关系的判断(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主任成建定教授)和在涉及死亡的医疗纠纷案中如何保护医院的合法权益(广州市律师协会医事法学分会主任委员程跃华律师)等。
三、培训时间、地点和培训费用
(一)报到时间和地点:2013年8月23日下午15:00-18:00在广州市中山二路74号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法医学系一楼大厅报到。
(二)培训时间:2013年8月24日上午08:30-12:15,下午15:00-17:15;8月25日8:30-11:45。
(三)培训地点: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永生楼第七课室。
(四)培训费用:培训费用每人860元(含培训、场地、师资、资料、杂费等),已缴纳2012、2013年度会费的会员按每人800元收取。食宿统一安排、住宿费用自理(双人房230元/天)。
四、报名办法
请各地及时通知各有关司法鉴定机构,并将参训人员统计表(详见附件),于2013年8月15日前汇总并用邮箱或传真至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会务组联系人(联系人孙玉露 手机:13430384462,E-mail:zdfy@163.com;孙秀敏 手机:13570269532,E-mail:ermine2005@163.com;Fax: 020-87334353)
五、有关要求
1、请各市司法鉴定协会将此通知转发至各相关司法鉴定机构,未成立协会的市,请各市司法局司法鉴定管理部门代为转达,确保培训对象按时参加培训。
2、司法鉴定人参加培训的,管理机关做好备案工作,相关人员参加培训的发给学分证明。
省协会秘书处联系人:骆寿强,电话:020-86351075。
附件:2013年度全省法医病理司法鉴定人参培人员统计表.doc
广东省司法鉴定协会秘书处
2013年7月30日
抄送:各地级以上市司法局、顺德区司法局,会长、副会长,继续教育工作委员会,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