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司法厅文件
粤司办〔2010〕147号
关于成立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司法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为确保我省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司法部《关于成立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的通知》(司发通[2010]109号)要求,经厅党委研究,决定成立我省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小组组成
组 长:陈伟雄 厅党委书记、厅长
副组长:杨日华 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省律师协会党工委书记
饶伟平 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成 员:严贤德 厅政治部副主任
黄 奕 厅办公室主任
吕如亮 厅法制宣传处处长
陈 建 厅律师工作管理处处长
蔡定纲 厅政治部组织教育处处长
欧永良 省律师协会会长
叶 港 省律师协会党工委副书记、秘书长
二、指导小组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司法部和省委有关指示精神,研究决定在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工作的有关重要事项;根据上级精神和司法部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要求,对在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工作进行指导;了解掌握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和宣传典型经验和做法;对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指导解决;检查、督促指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我省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指导小组工作机构。办公室设在厅律师管理处。办公室组成:
主 任:陈 建 厅律师管理处处长
副主任:刘法建 厅办公室副主任
李 晓 厅法制宣传处副处长
占春红 厅律师工作管理处副处长
李堪军 厅政治部组织教育处副处长
徐敏彪 省律师协会副秘书长
成 员:刘波、刘洪群、朱雪峰、江励丽、谢鹏、吴里新
指导小组办公室承担指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起草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等文件;了解全省各地律师行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展情况;定期向上级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汇报各地律师行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展情况,并就活动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编发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工作简报,报送信息,交流做法和经验,做好宣传工作。
请各地级以上市司法局尽快成立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及办公室,并将组成人员和办公室联系方式函告省司法厅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办公室。
广东省司法厅
二○一○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