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鉴协[2011]5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司法鉴定协会会费收缴、使用
管理办法(暂行)》及收缴2011、2012年度会费的通知
各市司法鉴定协会:
根据广东省司法鉴定协会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一次会长办公会议精神,现将《广东省司法鉴定协会会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暂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请各市司法鉴定协会将此通知转发至各司法鉴定机构及相关人员,做好协会会费收缴工作。12月20日前将所辖团体和个人会员的2011、2012年度共两年应缴会费缴交协会秘书处。仍没有成立协会的市,请各市司法局司法鉴定管理部门代为转达并代为收缴会费。
会费的收缴工作,以市为单位集中汇至以下指定账号,并将缴费名单报协会秘书处以便开具发票,其中执业会员将以司法鉴定机构为单位开具发票,非执业会员请在备注栏注明。具体账号如下:
收款人:广东省司法鉴定协会
账号:3602051709200372755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银山支行
联系人:谭卫君,联系电话:020-86351102;赵翊君,联系电话:020-86351075。
附件一:广东省司法鉴定协会会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暂行);
附件二:广东省司法鉴定协会团体会员缴费清单
附件三:广东省司法鉴定协会个人会员缴费清单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主题词:司法 鉴定 协会 收费 办法
抄送: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广东省民政厅,各地级以上市司法局、顺德区司法局,各理事
附件一:
广东省司法鉴定协会会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省司法鉴定协会会费的缴纳和使用管理,保障和促进我省司法鉴定事业健康发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司法鉴定协会章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缴纳会费是协会会员的义务,会员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按时足额缴纳。
第三条 协会会费按照如下标准收取:
(一)执业团体会员按照执业类别收取,单一执业类别的会费2000元/年,每增加一项司法鉴定类别增缴会费1000元/年;
(二)非执业团体会员,会费500元/年;
(三)执业个人会员200元/年,不论执业类别数量而按人收取;
(四)非执业个人会员100元/年。
会费标准可以根据会员所在执业地区的司法鉴定收费标准的浮动幅度调整。
第四条 会费按年度缴纳,每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为下一年度会费缴纳时间。
会员因特殊原因需要缓交、减交会费的,应于会费缴纳时间前提出书面申请,由常务理事会讨论决定。
会员退会的,本年度会费不予退还,已缴纳的下一年度会费予以退还。
第五条 会费由各市司法鉴定协会代为收缴。
执业个人会员会费可以由所在司法鉴定机构代收后统一交各市司法鉴定协会,非执业个人会员可以直接向协会或者各市司法鉴定协会缴付。
第六条 不交纳或未经批准逾期交纳和不足额交纳的,视具体情况给予取消评先评优资格、记录诚信档案、门户网站公布或其他常务理事会决定的相应处理。
第七条 会费的使用管理应当专款专用,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业务管理行政机关监督。
会费使用原则为合理规划,规范使用,公开透明,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会费的30%返还所在市司法鉴定协会开展行业协会业务工作,按全国司法鉴定协会规定的比例统一上缴全国司法鉴定协会会费。
第八条 会费主要用途:
(一)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议及其他有关会议的支出;
(二)协会为推动鉴定行业发展,促进行业规范化建设的支出;
(三)协会为保障会员依法执业,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的支出;
(四)协会开展业务活动和学术交流活动的支出;
(五)协会为会员提供学习资料、会刊和业务培训,组织学习考察的支出;
(六)协会对外开展宣传交流合作的支出;
(七)协会为会员的福利及其他公益活动的支出;
(八)协会办事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支出;
(九)协会购置、维修固定资产的支出;
(十)协会其他必要的支出;
第九条 会费应当按照经审定的年度预算使用。
协会秘书长负责会费开支的审核。
未列入预算的开支,须经常务事理会同意后方能使用,并在下一次理事会上予以说明。
第十条 协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出纳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会费收支账户和收支账目,严格会费的开支范围和支出。
第十一条 协会配备的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协会秘书处应当每年向理事会报告当年会费的收缴、使用管理情况。
理事会负责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本届会费的收缴、使用管理情况,接受监督。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广东省司法鉴定协会理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本办法由广东省司法鉴定协会理事会解释。
附件二:
2011-2012年度广东省司法鉴定协会团体会员缴费清单
填报单位: 市司法局 填报人:
司法鉴定机构 |
执业类别数 |
缴费数(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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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2011-2012年度广东省司法鉴定协会个人会员缴费清单
填报单位: 市司法局 填报人:
司法鉴定机构 |
姓名 |
缴费数(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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