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24日,广东省司法鉴定协会根据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由文书鉴定专业委员会组织省内部分资深文书鉴定人,召开了利用笔记阶段性特征鉴定笔迹形成时间方法论证会。
与会专家在论证中,从20世纪60年代以来国内外文件形成时间鉴定方法出发,探讨了包括硫酸盐扩散法、热差分析法、 溶解压印转印法、印油再扩散法、多次测定法、薄层层析法、利用计算机检验文件制成时间方法等的特点和差异,认为利用签名笔迹阶段性特征鉴定文件形成时间属于方法之一,主要依据书写人书写习惯的反映性、同一性、特殊性进行分析和判别,同时结合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的案例,提出了九方面应当考虑的因素,并最终形成《关于利用笔迹阶段性特征鉴定笔迹形成时间方法的论证意见》。这是广东省司法鉴定协会首次接受法院委托对司法鉴定方法进行专题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