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3年度广东省
司法会计鉴定人培训研讨班的通知
粤鉴协秘〔2013〕14号
各市司法鉴定协会:
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教育培训规定》和广东省2013年度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工作计划,为了加强司法会计鉴定行业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交流,提高鉴定人的专业素质和执业水平,定于12月上旬举办2013年度全省司法会计鉴定人培训研讨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省司法会计鉴定人,其他从事司法会计鉴定工作的人员可自愿报名参加学习。
二、培训方式及内容
本期培训委托广东汕特司法会计鉴定所和汕头市汕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培训部承办。采取脱产学习的形式,由省协会聘请省内有关专业资深专家主讲。
培训主要内容有:司法会计鉴定专业体系及相关专业知识;法律上关于证据、证据链和证据体系的有关知识;司法会计鉴定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和司法鉴定人出庭质证的技巧。
三、培训时间、地点和培训费用
1、培训时间:2013年12月6日,时间1天。
2、培训地点:广州天虹宾馆会议中心三楼。
3、培训报到:报到时间为12月5日下午,报到地点为广州天虹宾馆迎宾楼一楼大堂,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沙太南路163号(详细路线图见附件一)。
4、培训费用:每人550元。报到时缴交或直接汇款(汇款请注明参培单位、人数,报到时请出示汇款凭证复印件)。
开户行:广发银行汕头衡山支行
开户单位:汕头市汕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培训部
账号:105111516010000316
四、食宿安排
1、用餐安排:由承办单位统一安排。
2、本次培训班原则不安排住宿,12月5日需要住宿的人员,由承办单位协助联系办理入住相关手续,住宿费自理。
五、报名办法
请各市协会及时通知各有关司法会计鉴定机构于2013年11月18日前将参训人员统计表(详见附件二)汇总,并用邮箱或传真至汕头市汕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培训部会务组(联系人林琼瑶,13790829554,E-mail:gdsfkjjd@126.com;黄文彬,13929690204;传真:0754-88177858)。
六、有关要求
1、请各市司法鉴定协会将此通知转发至所辖各相关司法鉴定机构,未成立协会的市,请各市司法局司法鉴定管理部门代为转达,确保培训对象按时参加培训。
2、司法鉴定人参加培训的,管理机关做好备案工作,相关人员参加培训的发给后继续教育培训证书。
省协会秘书处联系人:骆寿强,电话:020-86351075。
广东省司法鉴定协会秘书处
2013年11月8日
抄送:各地级以上市司法局,顺德区司法局,广东汕特司法会计鉴定所,协会会长、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