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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东省司法鉴定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纪要》的通知

时间 : 2014-06-06 11:36:33 来源 : 广东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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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司法鉴定协会:
    现将广东省司法鉴定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纪要印发你们。


广东省司法鉴定协会
2014年5月30日


抄送:各地级以上市司法局、顺德区司法局,协会各专业/工作委员会,理事


广东省司法鉴定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纪要


    2014年5月21日下午,广东省司法鉴定协会在广州召开第一届理事会第四次全体会议,梁震会长主持会议。主要内容纪要如下:
    会议开始时,与会理事通过本次会议监票人为伍新尧,点票人为陈蔚宇、钟银洪,计票人为谭卫君。
    一、杨锡武副会长作《广东省司法鉴定协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及2014年度工作计划》,与会理事对报告进行审议并提出修改意见。经表决,参加会议的理事全票通过《广东省司法鉴定协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及2014年度工作计划》。
    二、财务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张炽鹏作《广东省司法鉴定协会2013年度经费收支决算和2014年度经费收支预算报告》。各位理事对报告进行审议,并提出修改意见。经表决,参加会议的理事全票通过《广东省司法鉴定协会2013年度经费收支决算和2014年度经费收支预算报告》。
    三、杨锡武副会长向理事会就秘书处提出的秘书长人选进行说明,拟聘任潘晓明作为协会秘书长,并增补为质量工作委员会委员。各位理事审议后表决,参加会议的理事全票通过。
    四、与会理事审议了伍新尧同志提出的辞去省司法鉴定协会法医物证毒物微量鉴定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经表决,参加会议的理事全票通过。
    五、杨锡武副会长就拆分法医物证毒物微量鉴定专业委员会,设立法医物证和法医毒物微量物证鉴定两个专业委员会以及相关组成人员提案进行说明。各位理事审议后表决,参加会议的理事全票通过。
    六、法医病理鉴定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王慧君、法医临床鉴定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赵虎、法医精神病鉴定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贾福军、文书痕迹鉴定专业委员会沈鸿斌(代关彦君)、声像资料计算机鉴定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郝新华、司法会计鉴定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赖冻、建筑工程鉴定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丁跃平、纪律工作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伍新尧、质量管理工作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徐代化、继续教育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成建定、财务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张炽鹏、诚信建设工作委员会吴慧婷(代牟德海)、宣传推荐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马安德分别报告了本委员会2013年度工作及2014年度工作设想;法医物证毒物微量鉴定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伍新尧做了本委员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法医物证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孙宏钰、法医毒物微量物证鉴定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马安德分别做了本委员会2014年工作设想。
    七、与会理事分别审议了《关于法医临床司法鉴定若干问题的执业指引》、《<道标>有关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与肢体功能丧失程度评残条文的理解与规定》、《人身损害医疗费的审核与评定准则》、《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评定准则》、《痕迹司法检验鉴定(程序)操作指引》、《录音资料真实性(完整性)鉴定操作
规程》、《录像资料真实性(完整性)鉴定操作规程》、《录音资料辨听检验操作规程》、《语音同一认定鉴定规程》等9个规范性文件。经表决,参加会议的理事全部原则上同意通过所有规范性文件,并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所有文件试运行一年。
    八、梁震会长作总结讲话,对今后协会工作提出了四个方面的要求(讲话另行印发)。



出席:王慧君、古福华、付利红、吕松江、孙岩、劳为群、张甫筠、
张炽鹏、张锐、李炬英、李俊丰、杨锡武、苏敏、陈志雄、
陈积源、步建华、周云安、项景聪、胡季明、赵虎、赵伯端、
钟华滨、高北陵、徐代化、贾福军、崔松宁、梁群益、梁震、
赖万全、赖冻、黎惠金、郝新华
请假:丁跃平、孔庆威、牟德海、李川、李清烈、辛德华、罗一平、
吴绍鉴、钟晓瑜、涂蔚东、曹寿元、曹声栋、蓝卫海
缺席:张宏斌
列席:马安德、刘金枣、叶孔霖、伍新尧、沈鸿斌、成建定、孙宏钰、
吴慧婷、范同学、郑焱、谭祥平、潘晓明
记录:陈蔚宇

关于印发《广东省司法鉴定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纪要》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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