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鉴协[2012]2号
关于召开广东省司法鉴定协会第一届
理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
各市司法鉴定协会:
我会成立一年来,在全体会员及各理事通力协助下,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展开,较好地完成了理事会一届一次全会部署的工作。根据《广东省司法鉴定协会章程》的规定及协会相关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召开广东省司法鉴定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一)会议时间。4月9日在广州召开,会期1天。其中4月9日上午10时召开协会第二次会长办公会议,下午15时召开协会第一届第二次理事会全体会议。
(二)会议地点。广州军区金城宾馆。
(三)会议报到。报到地点为广州军区金城宾馆一楼大堂,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北路168号(详细图见附件一),联系电话:020-87754888转总台。
第二次会长办公会议报到时间为4月9日上午09:30, 路途远的与会代表可在4月8日下午报到。
理事会一届二次全会报到时间为4月9日下午14:00。
二、会议参加人员及主要内容
(一)协会第二次会长办公会议
1、参加人员: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各专业/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列席会议。
2、会议主要内容:
(1)审议协会2011年度工作报告及2012年度工作计划(审议稿)。
(2)审议2012年度协会财务预算报告(审议稿)。
(3)审议《会员违规行为处分办法》(审议稿)。
(4)审议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文书鉴定等有关常见鉴定项目指引(审议稿)。
(5)审议增设财务工作委员会及拟任人选。
(6)审议聘请协会法律顾问及拟任人选,并分别兼任纪律工作委员会委员、继续教育工作委员会委员安排。
(7)研究需要提交理事会讨论通过的其他相关事宜。
(二)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二次全体会议
1、参加人员:全体理事,各专业/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秘书处人员列席会议。
2、会议主要内容:
(1)议决《广东省司法鉴定协会2011年度工作报告及2012年度工作计划》。
(2)议决《2012年度省司法鉴定协会财务预算报告》。
(3)各专业/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分别报告本委员会2011年度工作情况及2012年度工作设想。
(4)议决《广东省司法鉴定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办法》。
(5)议决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文书鉴定有关常见鉴定项目指引。
(6)议决协会增设财务工作委员会及组成人员、聘请协会法律顾问事宜。
(7)通过需要理事会议决的其他事宜。
三、食宿安排
(一)用餐安排。4月9日下午理事会一届二次全会安排晚餐,就餐地点:广州军区金城宾馆;4月8日提早报到的理事就餐由会务组另行安排。
(二)住宿安排。参加4月9日上午会议的理事和各专业/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统一安排中午休息房间;参加下午理事会一届二次全会的理事原则不安排住宿,路途较远的理事需要住宿的由会务组按报名回执另行安排。
四、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请各市协会尽快将本通知内容传达到本市各理事、各专业/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并于3月30日将填写好的《会议报到回执》(见附件二)报省协会秘书处。仍未成立协会的市,请各市司法局司法鉴定管理部门代为转达。
根据《广东省司法鉴定协会章程》规定,会议需要对有关工作进行审议表决,请各理事准时出席并签到。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会议的,请于3月30日前将书面请假报省协会秘书处,如委托他人代为参加的应出具本人签名的书面委托书并报省协会秘书处存档备查。
联系人:郑焱,严德祥;联系电话:020-86351102(传真)、86351255。
附件:一、广东省司法鉴定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地点位置图.doc
二、广东省司法鉴定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报名回执.doc
二0一二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