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司法局,顺德区司法局,省律师协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全国、全省律师工作会议精神,提高律师职业道德水平,保障我省律师事业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职业道德建设关系到律师队伍建设及律师工作的质量和生命。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抓好律师队伍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全国、全省律师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措施。各地要大力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促使律师以良好的职业素养服务国家、社会和人民,充分发挥律师工作的职能作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是推进平安广东、法治广东建设的必然要求。要从进一步推进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和扩大改革开放以及法治广东建设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充分发挥律师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广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律师职业特长和优势,为我省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是建设我省高素质律师队伍的迫切需要。当前队伍建设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律师诚信意识不强,工作不尽心、服务不尽责,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有的律师趋利倾向严重,一切向钱看,挑词架讼,甚至“拿钱不办事”;有的律师与司法人员搞不正当交往,办关系案、人情案,甚至充当司法掮客,贿赂司法人员;有的律师不严格依法履责,逾越法律底线,不遵守执业纪律,干扰办案秩序,肆意炒作案件,泄露当事人隐私等,损害了律师队伍形象。为此,要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切实解决职业道德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提高律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业水平,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律师队伍奠定坚实基础。 二、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全国、全省律师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部署,大力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健全完善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广大律师职业道德素质,进一步规范执业行为、严肃执业纪律,切实解决在执业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高素质律师队伍,为推进平安广东、法治广东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任务。加强律师队伍职业道德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大力加强以“忠诚、为民、法治、正义、诚信、敬业”为主要内容的律师职业道德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律师切实做到坚定信念、服务为民、忠于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爱岗敬业。切实落实中央政治局委员、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2015年全国律师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律师执业应当遵守宪法法律、忠于事实真相、严守执业纪律、坚持谨言慎行”的基本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律师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四个基本要求”上来,不断提高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水平。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切实解决律师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和制度,切实规范律师执业行为。 三、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的主要内容 (一)要教育引导广大律师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持正确的方向。通过开展多形式的教育培训、实践养成活动,组织律师结合自身思想和执业实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广大律师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坚决抵制违反我国宪法原则、不符合我国国情的西方政治制度、法律制度和法治观念对我国律师行业的不良影响和侵蚀,自觉抵制境内外敌对势力对我省律师队伍的渗透和利用,始终坚持律师工作正确方向。 (二)要教育引导广大律师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服务为民理念。引导广大律师树立群众观念,把执业过程作为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的过程,为当事人提供勤勉尽责、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通过执业活动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要教育引导律师正确处理执业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忠实履行辩护代理职责和法律援助义务,帮助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维护权益。 (三)要教育引导广大律师忠于宪法和法律。引导广大律师坚定法治信仰,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努力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在执业中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尊重司法权威,遵守诉讼规则和法庭纪律,与司法人员建立良性互动关系,不得以不当、错误的方式干扰案件依法办理,不得煽动、教唆当事人以非法手段扰乱司法执法秩序,不得与司法人员进行不正当交往或向其输送利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促进司法公正。 (四)要教育引导广大律师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引导广大律师牢固树立使命意识,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通过执业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努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运用法律服务手段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维护权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依法充分履行辩护代理职责,促进案件依法、公正解决,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和服务事项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要教育引导广大律师恪守诚实信用。引导广大律师牢固树立诚信意识,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准则和执业行为规范,在从事法律服务中恪尽职守、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自律,不得违反或者懈怠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违反执业利益冲突限制性规定,不得利用提供服务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利益,不得向委托人索取额外财物或利益,不得与他人串通侵害委托人的权益,不得泄露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稳私,不得采用不当方式与同行进行竞争,做社会诚信建设的表率。 (六)要教育引导广大律师切实做到爱岗敬业。引导广大律师热爱律师职业,珍惜律师荣誉,树立正确的执业理念和社会责任意识,不断提高专业素质和执业水平,注重陶冶个人品行和道德情操,忠于职守,勤勉敬业,竭诚服务,坚决抵制趋利化倾向和不讲职业操守、失德失信行为,努力维护律师个人声誉和律师行业形象,忠实履行工作职责使命。 四、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和制度,规范律师执业行为 (一)完善管理制度和规范体系。各地市司法局、各级律师协会要针对律师执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进一步健全律师执业管理机制和措施,完善律师执业活动监督约束的制度。律师协会要强化律师实习管理和考核制度,把好律师入门关;细化律师执业行为标准,明确律师执业行为的具体要求;完善律师违法行为查处程序,及时有效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各地市司法局要认真做好对律师代理重大、敏感、群体性“三类案件”备案制度,强化对律师办理这些案件的监督指导。律师协会要充分发挥自律管理作用,不断完善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和业务操作指引,加强对群众投诉问题的调查处理。 (二)加快律师诚信体系建设。各级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每年定期召开警示教育会议,加强对律师诚信执业的教育,促进广大律师在执业中做到勤勉、尽责、诚信,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服务。各地要加快建设律师诚信信息网络平台,将所有律师执业的诚信情况向社会免费开放,引导广大律师严格依法行使执业权利,严守执业纪律。完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诚信档案和不良信息记录批露制度。各地要积极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把案件当事人、法院、检察院的反映作为评价律师执业情况的重要内容。建立和完善诚信数据采集、诚信信息录入、诚信情况分析评价、诚信评价结果运用等方面的机制和制度,加快建立和完善我省律师诚信体系。 (三)严肃查处律师违法违规行为。各地市司法局、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要进一步畅通群众投诉渠道,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开展网上投诉等多种方式,方便群众对律师行为的投诉。对于群众投诉,凡符合受理条件的,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要按照各自职能,及时调查和处理,并将结果告知投诉人,接受群众监督;绝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当前,要重点查处贿赂法官和国家公职人员、私自收案收费、牟取或侵害委托人权益等违法行为,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重点查处管理混乱的律师事务所,严格落实司法行政机关执法责任制,对在查处律师违法行为中推诿和不作为的单位及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强监督指导,切实落实律师事务所对律师执业的管理责任。继续推进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引导律师事务所不断完善各项管理机制和制度,加强对律师执业行为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律师规范执业。通过年度考核、日常执法检查等方式,督促律师事务所切实落实统一收案、统一收费、律师所印章、专用文书及案件档案统一管理的“三统一”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内部决策、质量控制、利益冲突审查和风险防范机制,提高内部管理水平;认真做好对律师办理群体性、敏感性案件的指导和监督,重大复杂案件集体讨论,并向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报备。各地要建立完善律师事务所主任警示约谈制度,对于管理混乱的律师事务所,日常监督管理部门要及时约谈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对群众投诉较多、律师违法行为相对较多的律师事务所,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律师事务所要认真落实对律师执业的监督和指导职责,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合伙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对内部管理混乱、发生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律师事务所及其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五)加强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律师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各地要在巩固党的基层组织全部建立、党的工作全部覆盖、党员组织关系全部接转“三个全部”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律师基层党组织建设。律师党员要带头遵守宪法法律,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律师基层党组织要在律师事务所重大决策、日常管理、公益服务、律师违纪处理中发挥作用,确保把党的政策贯彻落实到律师事务所的业务实践中,推进律师事务所又好又快发展。要将律师党建工作与律师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律师文化建设、公益活动开展等结合起来,坚持以党建正方向、以党建聚合力、以党建带队伍、以党建促发展,充分发挥律师行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律师党建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律师事业发展同步进行。 各地司法局党委(组)要把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突出重点,常抓不懈,取得实效。各地要按照省司法厅的要求,结合本地律师队伍实际,制定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及时通报律师职业道德建设工作情况,要利用报刊、网站、广播、电视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的任务和要求,宣传优秀人物、先进事迹,宣传工作成效。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为律师事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社会氛围。 广东省司法厅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