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助手 网站支持IPv6 繁体版 | 无障碍阅读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关于加强律师担任各级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意见

时间 : 2013-04-22 15:30:39 来源 : 广东省司法厅
【字体 :

各地级以上市司法局:

为更好地发挥我省律师在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职能和律师工作实际,现就加强律师担任各级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加强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1.加强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是促进政府法治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的迫切需要。加强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在我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政府法制工作部门的大力推动下,广大律师在参与政府立法、涉法信访、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意见、参与调处社会矛盾以及代理政府参与行政复议应诉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对推进依法行政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当前,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政府对法律服务的需求量不断增多,对法律服务的质量要求不断提高,政府法律顾问的服务领域不断扩展。因此,加强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对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观念,增强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促使政府各项事务逐步走向规范化和科学化道路具有重大积极的意义。

2.加强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是发挥律师职能作用,彰显司法行政职能的必然要求。司法行政机关是依法承担着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三大职能的政府职能部门。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工作者、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服务者、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和社会公平正义的保障者,是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主力军。司法行政机关要通过搭建平台、创造条件,充分发挥律师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在服务各级党委、政府中的职能作用,以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各级政府的认可和支持,以此强化和彰显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

3.加强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是拓展律师服务领域,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拓展律师服务领域,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律师工作的重要内容。当前,《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正在抓紧实施,政府各项工作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也给律师事业的创新发展带来新的机遇:促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建立现代产业体系,将进一步拓展律师的工作空间;发展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将给予律师发挥作用的新契机;依法治省,健全地方法律体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各项事业的发展,这些都为律师业务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广阔空间。因此,为政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有利于促进律师队伍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有利于增强政府和社会对律师的信任,有利于律师事业的发展。

二、加强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五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组织引导律师为党委、政府提供法律服务为重点,以制度建设为保障,通过明确服务内容,丰富服务形式,增强服务实效,充分发挥律师在民主法制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中的职能作用,加强律师担任各级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工作目标:充分整合社会律师和公职律师资源,选择一批具有行业代表性的律师事务所和政治可靠、业务精通的执业律师,推荐给省、市、县、镇四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争取经过三到五年左右的时间,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工作覆盖全省各级人民政府。通过不断探索政府法律顾问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进一步加强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组织领导建设和工作机制建设,为推进各级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三、加强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主要任务

1.组织引导律师积极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提供法律服务。针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要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三促进一保持”的总体要求,引导和支持广大律师参与各级党委、政府的各项中心工作,在开拓市场、投资合作、招商引资、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区域合作等五大重点领域,从专业角度协助政府制定优惠政策、优化发展环境,对各项措施的合法性进行法律论证,预防法律风险。要紧紧围绕《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的要求,积极引导法律服务主动介入珠三角区域协调发展的各项工作,协助政府制定相关的法律预案,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2.组织引导律师为政府的重大决策和专业性决策当好法律参谋。要引导律师积极参与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积极推介优秀律师参与政府部门组织的涉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和专业性决策的联席会议和专题研究会议,为政府依法科学决策提供法律上的帮助和支持。对法律服务过程中发现的一些共性的、关键性的问题,要积极向政府以及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通过前置审查将政府行为纳入法制化轨道,有效避免决策失误和行政违法行为。

3.组织引导律师为政府立法工作当好法律助手。要围绕政府制度建设,组织引导律师积极参与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废除和备案审查等工作,通过直接书面审查、参与政府组织的征求意见会、专项研讨会等方式,有效预防程序性违法和实体性违法,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4.组织引导律师为行政执法工作把好法律关。要对政府执法案件及时进行法律分析、论证,提出专业性法律意见,避免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节约行政资源,提高行政效率,维护政府权威。要围绕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组织引导律师协助政府梳理行政执法依据,规范执法行为,界定执法责任,强化执法监督;围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帮助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推行政务公开。

5.组织律师为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服务。要充分发挥律师法律服务职能,运用法律手段,引导律师为政府定期排查、及时调处、妥善解决诸如土地征用、拆迁安置、环境保护、劳动争议等各类矛盾纠纷、特别是群体性案件,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担当起政府与广大群众之间独特的法律桥梁。要积极引导广大律师认真研究当前经济社会管理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协助政府探索预防和解决社会矛盾的新路子,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要积极参与信访处理,依法平衡、维护利益各方的权益,为信访群众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6.组织引导律师做好代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法律事务。要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特长,引导广大律师积极参与代理政府的行政诉讼案件,依法维护政府合法权益。要引导律师积极参与行政复议案件的审查工作,确保政府依法行政,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的效率和质量,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

7.组织律师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培训。要组织引导律师为政府做好面向农村、社区、企业的法制宣传工作,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引导律师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解释、宣传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有针对性的法制讲座,帮助开展法律培训,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和行政执法水平。

四、加强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组织保障和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内容多、社会效果大,必须高度重视。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加强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方案,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抓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律师工作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出发,认真组织调查研究,总结已有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本地区加强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具体措施;要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特别是与政府法制工作部门的沟通与合作,整合资源,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促进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协调发展;要充分发挥各地公职律师服务政府的职能作用,同时发挥好社会律师的专业特长,共同为政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省律师协会要尽快成立“政府法律顾问业务委员会”,研究制定相关的业务指引,指导律师开展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要把握机遇,增强工作的敏锐性和主动性,切实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找准工作的着力点和结合点。

2.认真做好顾问律师的人才选拔和培训管理。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建立和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律师的选拔机制,根据政府的法律需求和律师的专业特长,将律师队伍中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职业操守好的优秀律师选拔到政府法律顾问中来;要建立律师人才评价机制,对不适合继续从事顾问工作的律师应协调顾问单位及时进行调整更换;各地律师协会要将政府法律顾问人才培训纳入律师培训计划,建立和完善培训机制,充分利用授课、交流、研讨、座谈等培训方式,抓紧打造服务党委、政府的律师专业队伍。

3.建立健全各项基本制度。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要制定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业务操作规程,明确办理程序、工作要求,确保工作质量;要建立健全顾问工作的沟通反馈机制,定期与相关单位进行联络沟通,了解掌握法律服务需求,征询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建议和意见,及时跟踪掌握顾问工作的动态和服务质量,适时加强监督指导;要增强顾问律师的保密意识,顾问律师在工作中接触的国家秘密要严格保密;要建立健全利益冲突审查机制,明确顾问律师接受的委托事项与其有利害冲突时,应予回避。

4.切实落实加强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保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开展情况和成效,汇报发展思路,请示解决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的办法,争取党委、政府进一步的支持,把加强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纳入重要议程,加大政策和措施的扶持力度,特别是争取法律顾问经费列入各级财政专项预算或部门预算,为这项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5.加强总结和宣传。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宣传,重点宣传这项工作的意义、目标和主要任务,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方面的重大举措、重要活动、先进个人、典型案例,以及工作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以提高党委、政府以及全社会对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党委、政府聘请法律顾问的自觉性,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推广经验、树立形象,为加强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发展环境。

 

00九年八月十一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