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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政工部门深入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的通知

时间 : 2010-07-30 12:07:00 来源 : 广东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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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东 省 司 法 厅

 

粤司政[2010]105


关于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政工部门深入开展

“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司法局,省监狱局、省劳教局,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为进一步提升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政工干部整体素质,强化政工部门自身建设,有效激发政工干部带头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把我系统政工干部队伍打造成为“党性最强、作风最正、工作最出色”的优秀团队,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全省组织系统集中开展十项活动深入推进“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的通知》(粤组通〔201027号)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省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决定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政工部门深入推进“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为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一、开展党性教育活动,切实加强党性修养。按照李源潮同志“组工干部必须做党性最强干部”的要求,牢牢把握“讲党性”这一主题,深入开展党性教育,加强党性修养,努力建设一支有党性、干实事、改革创新、敢与不正之风作斗争的政工干部队伍。

(一)明确党性教育内容。重点要加强理想信念、组织部门优良传统和党风党纪及廉洁勤政教育。通过教育,引导政工干部坚定政治立场,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政工干部政治鉴别、政策运用、知人善任的能力水平,树立政治坚定、开拓进取、求真务实、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教育引导政工干部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经得住诱惑,坚持组织原则,敢于抵制不正之风。

(二)丰富党性教育形式。采取领导带头讲党课、邀请政工部门的老领导老同志讲优良传统、组织征文比赛、写心得体会、开展“进政工部门为了什么,在政工部门干了什么,在政工部门与人家比什么”以及“比贡献大小不比职务高低,比群众口碑不比名利多少,比心灵和谐不比物质享受”大讨论等形式,学习王彦生、尹中强等同志的先进事迹,强化政工干部的奉献精神和实践能力。

(三)深入查找问题不足。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深入开展“四查四看”行动,即查理论学习,看是否存在理论学习不深不透的问题;查业务能力,看是否存在对岗位业务一知半解、浅尝辄止的问题;查服务观念,看是否存在对事关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重大问题关注程度不高、服务意识淡薄的问题;查工作标准,看是否存在盲目乐观、安于现状、得过且过的问题。通过深入查找问题,明确整改方向,制定整改措施。

二、开展“政工干部下基层、听心声谈心”活动,不断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坚持把开展下基层活动作为了解基层、掌握实情、促进工作落实的有力抓手,作为增强党性、改进作风、实现“三服务、两满意”的有效途径,建立“政工干部下基层”的长效机制。

(一)创新活动形式。开展以“进基层、听心声、办实事”为主要内容的“政工干部下基层”活动,通过实地查看、座谈交流、结对帮扶等形式,进一步了解基层情况、增进干群感情、解决实际问题。要坚持问计基层,重点深入司法所、监区、大队,充分听取对政工部门及政工干部的意见建议,积极帮助基层干警职工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做好结合文章。“政工干部下基层”活动要与厅党委的中心工作任务相结合,特别是要围绕提高执行力和“大素质、大福利、大待遇”方面想良策、出实招;要与作风纪律教育月活动相结合,引导政工干部带头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三)建立长效机制。“政工干部下基层”活动是一项长期工作,要用制度化推动“政工干部下基层”活动经常化。把开展调查研究、谈心谈话、结对帮扶、信访接待“四项活动”作为下基层的重要内容,通过建立联系点、召开工作例会、考核评价等制度,着力破解一批当前思想政治工作难题,整改一批突出问题,化解一批信访案件,帮扶一批困难党员群众,形成一个组工干部联系和服务基层的长效机制。

三、开展创建学习型政工部门活动,不断提高政工干部的能力素质。按照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要求,着眼建设眼界宽、思路宽、胸襟宽的高素质政工干部队伍,带头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活动。

(一)坚持读书学习。以“读书、思考、进步”专题读书活动为契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政工干部要广泛开展“每月学习日”、“好书共读”、“读书笔记展评”、“读书分析会”等活动,深入学习党的基本理论、路线纲领、方针政策等。按照“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的要求,围绕如何保持和践行政治上的坚定性、道德上的纯洁性、行为上的先进性,每人要撰写1篇以上的读书体会。

(二)加大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正在开展的“执法大培训、岗位大练兵”为契机,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集中辅导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等方式,进一步增强培训效果。要有计划地选派政工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到基层一线岗位和条件艰苦、情况复杂的环境中经受锻炼,进一步提高政工干部做群众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加强政工干部能力建设。探索加强能力建设的新途径、新举措、新方法,建立健全学习考评、基层专题调研、定期务虚研讨、学习成果交流制度,通过岗位练兵、政工讲坛、技能比武等好的做法,不断提高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政工干部公文写作、语言表达、组织协调、推动落实、开拓创新的能力,真正成为政治工作的“政策通”、“活字典”和“明白人”。

四、深化组织部门自身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政工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带头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积极推进政工部门自身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为建设模范部门、打造过硬队伍奠定基础。

(一)加大竞争性选拔政工干部力度。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注重从基层一线发现和挑选人才,严把政工干部队伍的入口关。把竞争性选拔作为选拔政工干部的重要方式,把党性强、作风正、品行好、能力强和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干部选拔进政工部门,确保政工干部队伍的先进性和战斗力。

(二)完善政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和落实岗位责任制,加强党性、品德、作风和绩效等方面的考核,准确评价政工干部的现实表现、工作实绩和综合素质,把考核结果作为政工干部教育培训、选拔任用、管理监督、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激发政工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三)加强对政工干部的教育管理。要认真抓好“四项监督制度”、“十严禁”集中学习和警示教育活动。政工干部具体承担“四项监督制度”的贯彻执行,必须更加深入地组织学习。要按照中央、省委和厅党委的要求,深入细致地抓好学习,做到准确把握制度的原则要求,精通制度的条款规定,熟练掌握执行的程序方法,防止用人失察失误,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同时要带头贯彻执行中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按照“标准高于其他干部、要求严于其他干部、行动先于其他干部”的要求,严格落实“十严禁”等各项纪律规定,对违法违纪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及时进行通报,做到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五、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发挥典型带动作用。2011年是建党90周年,中组部和省委组织部将对“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进行表彰。省厅也将根据上级的要求,适时开展评选活动。各单位要以建设模范部(处)、打造过硬队伍为目标,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政工部门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服务大局、推动工作、改进作风上下工夫,努力实现我省司法行政系统政工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坚持在服务大局上创先争优。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紧紧围绕厅党委的总体工作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开展“比学习、比工作、比奉献”活动,努力在推进“大素质、大待遇、大福利”上有所作为,为推动本单位科学发展选干部配班子、建队伍聚人才、抓基层打基础。

(二)坚持在改革创新上创先争优。认真分析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和干部人事工作中的主要问题,着力破解在党员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干部队伍管理考核和选拔任用等方面的难题,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培育一批富有时代特色,体现广东司法行政工作特点,在全省及至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有一定影响的政治工作品牌。

(三)坚持在狠抓落实上创先争优。围绕今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政工工作确定的抓落实项目,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改进工作方法,加强调度、检查和评估工作,用项目化管理方式抓好各项任务落实。使各项工作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进一步提高政工部门的各项工作效能。

 

 

广东省司法厅政治部

二〇一〇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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