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司法厅文件
粤司办〔2016〕627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司法厅
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的通知
省监狱局、戒毒局,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规范省司法厅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切实提高重大行政决策质量,按照《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3号)等相关规定,省司法厅制定了广东省司法厅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即广东省司法厅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现将《广东省司法厅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目录中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将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上级政策以及行政管理实际需要作动态调整。
广东省司法厅
2016年12月9日
广东省司法厅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
(一)制定指导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的重大规划;
(二)制定指导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的重大政策性、规范性文件;
(三)我省监狱、司法行政戒毒单位场所的新建或者重大调整;
(四)我省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司法考试等服务价格或者收费标准的制定或者重大调整;
(五)我省法律援助条件、法律援助相关标准、法律援助申请受理程序等的制定或者重大调整;
(六)其他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