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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对地级以上市司法行政工作考核评价办法修改意见的通知

时间 : 2012-09-20 09:21:21 来源 : 广东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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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江门揭阳茂名汕尾云浮珠海市司法局,省监狱局、劳教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司法厅对地级以上市司法行政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省厅拟于10月底对河源江门揭阳茂名汕尾云浮珠海等7个市的2010年至2012年司法行政工作进行考评。为进一步推进考评工作科学化、规范化运作,确保考评结果真实、准确地反映各地市司法行政工作水平,省厅结合3年来司法行政工作总体情况,对部分考评指标进行了修改。一是按照厅总体工作部署,将“三进”、“三打两建”、“基层基础建设年”、“百日防护期”等四项重点工作的考评督导指标融入考评期内重点工作,将专项督导考评意见作为本次考评成绩;二是整合了部分指标组下设的考核项目,增减了专项活动考核内容等等。请各单位、部门认真研究,结合所在区域工作发展现状和自身职能履行际,把新时期下的新任务,新工作目标纳入考评体系,对全省普遍完成较好的评价指标可适当删减。并于9月27日前,将意见以电子版的形式报省厅政策法规处(邮箱:faguichu@gdsf.gov.cn)。如未按时反馈即视为无修改意见。

联系人:刘达、杨安飞,联系电话:020-86351037

 

附件:1. 附件1广东省司法厅对地级以上市司法行政工作考核评价办法 (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2. 附件2地级以上市司法行政工作自评表(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请于办公外网自行下载,下载路径:省厅门户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重要文件-> 仲裁法制栏目

 

厅考核评价工作办公室

二○一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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