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司法厅文件
粤司办〔2016〕446号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命名(保留)河源监狱
二监区等14个监区为广东省现代化
文明监区的通知
省监狱局:
省厅批准,河源监狱二监区、阳春监狱一监区和二监区、韶关监狱直属五分监区、惠州监狱二监区和六监区、清远监狱九监区、东莞监狱五监区、阳江监狱五监区、北江监狱四监区、武江监狱三监区、英德监狱医院等12个监区为“广东省现代化文明监区”;梅州监狱一监区、揭阳监狱一监区继续为“广东省现代化文明监区”。
广东省司法厅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