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省司法厅党委暨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召开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省委常委会会议、全省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促乡村振兴现场会以及我省疫情防控相关会议精神,研究省厅贯彻落实意见。厅党委书记、厅长陈旭东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完整准确全面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代统战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牢牢把握新时代统一战线的历史方位和重要使命,胸怀“国之大者”,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把统战工作贯穿依法治省和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为谱写统一战线事业新篇章贡献广东司法行政力量。要准确把握新时代统战工作要求,全面履行职能,不断改进创新参与新时代统战工作的方式方法,深化法治供给和保障,不断在法治建设实践中加强统战工作。在全面推动实施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过程中,找准与统战工作的结合点,持续加强党外人士统战工作,加强民族、宗教、侨务、新的社会阶层等统一战线重点领域、重点工作的制度建设、法律服务和立法保障,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规则机制“软联通”,在法治轨道上支持港澳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持续服务好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完善营商环境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营商环境法治宣传,为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继续做好法律法规宣传、法律咨询、公证、司法鉴定等服务事项,为海外华人华侨提供优质公共法律服务;加强民族、宗教、侨务等领域的制度建设和政府立法保障工作,不断提升民族宗教事务依法治理水平;抓好法律服务行业党外人士的思想引领,配合做好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吸引优秀党外人士加入到法治建设队伍中。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党建、基层治理、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和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按照省委工作要求,深入实施新一轮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持续推进基层党建。要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持续加强基层法治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完善涉农领域立法,加快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实人民调解“后半篇文章”,推动基层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持续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完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化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持续推进“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夯实基层法治根基;做实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以有力的法治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助力深入推进党建促乡村振兴。
会议强调,要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毫不动摇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坚决守住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确保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稳定。要精准科学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主动防、早发现、快处置,毫不放松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在“人、物、环境”同防上持续发力,认真做好人员涉疫排查、环境消杀、外出审批管理和核酸检测工作;持续推进应急准备工作,联动开展集成式应急处置演练工作,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切实提升应急处置水平;继续深入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切实发挥“最小单元”作用,增强干警职工对疫情复杂严峻形势的认识,切实加强思想引领、心理疏导和关心关爱,解决干警职工实际困难,提振干警职工精神状态,确保干部队伍稳定。发挥职能作用,强化依法防疫,落细落实《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强化助企纾困法治服务保障的若干措施》,为稳经济稳市场主体保就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助力实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