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广东省司法厅与浙江省司法厅召开工作交流座谈会,就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高质量推进涉外仲裁、公共法律服务生态圈建设、商事调解等工作进行深入交流。座谈会由广东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陈旭东主持,浙江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王中毅参加座谈。
陈旭东对王中毅率团来粤调研交流表示欢迎,对浙江省司法厅一直以来给予广东司法行政事业的支持帮助表示感谢。他说,当前广东上下正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高质量发展为牵引,奋力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浙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将其与总书记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要论述、在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在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一体学习领会,整体贯彻落实,切实增强法治服务保障重大国家战略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抓住机遇,积极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与长江经济带发展等重大战略对接,深化与长江经济带沿江省市的务实合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贡献司法行政力量。要积极学习借鉴浙江省涉外法治建设特别是涉外法律服务发展的有关经验,联动各方持续优化涉外法律服务供给,凝心聚力“打造三个一流,用好一个平台”,推出更多“量身定制”式的涉外法治建设产品,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金砖国家和港澳地区法律服务业的交流与合作,护航高水平对外开放;学习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浙江实践做法,做实做好调解“后半篇文章”,推动建立多方协同参与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体系,打造更多新时代“枫桥经验”广东样本。希望广东省司法厅和浙江省司法厅持续深化沟通交流,促进互学互鉴,合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迈上新台阶,更好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助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取得新突破。
王中毅对广东省司法厅一直以来给予浙江司法行政工作的支持帮助表示衷心感谢。他说,广东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在涉外法治建设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尤其是涉外仲裁、商事调解等涉外法律服务方面工作对浙江有很大的借鉴意义。希望双方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推动粤浙两地司法行政部门和法律服务机构互学互鉴,共同做好“强强联合”这篇大文章,携手为助力我国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广东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陈春生,浙江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徐晓波,广州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邓中文以及广东省司法厅、浙江省司法厅、杭州市司法局、杭州仲裁委员会相关同志参加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