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省司法厅召开党委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30周年座谈会和在中央政治局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省委常委会会议和广东省机构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研究省厅贯彻落实意见。厅党委书记、厅长陈旭东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30周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对以实际行动纪念毛泽东同志、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宏伟事业提出明确要求,为我们继承光荣革命传统、更好担当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广东实践历史任务提供了根本遵循。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要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深刻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努力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自觉用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锚定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中心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聚焦统筹推进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对外开放,在法治轨道上做实粤港澳大湾区“一点两地”的全新定位,以高水平法治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以老老实实的态度、踏踏实实的作风和扎扎实实的工作,一步一步把省委“1310”具体部署变成美好现实,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广东实践新局面作出司法行政贡献。要继承和发扬毛泽东同志等老一辈革命家的优良作风和光荣传统,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定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用心用情用力把涉及群众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难事办妥,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反腐,不断巩固全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省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把“两个确立”坚定拥护转化为“两个维护”的行动自觉,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刻把握“司法行政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重要意义,旗帜鲜明讲政治,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严格执行省委关于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规定,常态化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要求。要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着眼大局强担当,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为最大的政治,自觉把司法行政工作放到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建设的大局中思考谋划,找准司法行政服务保障全局的切入点、着力点和突破点,不断增强推动高质量发展本领、服务群众本领、防范化解风险本领。
会议要求,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围绕乡村振兴扎实开展调研,找准工作切入点,充分发挥依法治省和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统筹做好乡村振兴工作,运用好“千万工程”经验蕴含的理念、方法,持续做好法治服务保障“百千万工程”工作。要继续加强重点领域、涉农领域行政立法,助力构建完备的农业农村法律规范体系;指导乡镇加强行政综合执法队伍和执法能力建设,把政府各项涉农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齐县镇村公共法律服务短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和诉源治理的基础性作用;持续开展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有序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不断推进法治乡村建设;进一步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切实引导法律顾问发挥服务作用。充分发挥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作用,落实精准帮扶措施,确保帮扶工作取得实效。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广东机构改革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要立足司法行政职能,对照全省机构改革工作会议提出的各项要求,深入研究相关改革举措,积极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指导工作,做好涉及机构改革的有关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等工作。要坚持科学规范从严管理,高质量推动省厅机构改革重点工作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