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现对“广东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监控系统”进行自主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我厅报名。
一、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监控系统
二、采购预算:21.99万元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项目内容:广东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监控系统
采购需求详见用户需求书,具体工作内容以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采购过程中发出的相关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为准(报名时采购人提供)。
报价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项目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供应商资格: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现场踏勘:供应商需要现场勘察的请联系:邹先生,联系电话:13503062970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2月12日起至2018年2月24日期间(办公时间内)到广州市白云区政民路51号广东省司法厅十楼(联系人:刘先生,电话86350972)报名,并领取用户需求书等文件。报名时请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联系方式。
六、供应商参加采购会议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交项目响应文件。
七、采购时间:2018年2月27日9:30 。
八、采购地点:广州市白云区政民路51号十五楼会议室。
广东省司法厅
2018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