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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方公证处翻译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时间 : 2017-06-30 10:40:05 来源 : 广东省司法厅
【字体 :

广州市南方公证处

翻译服务项目

 

 

 

 

 

招标人:广州市南方公证处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四路246号信德商务大厦910

电话:

联系人:

编制日期:二〇一七年 六 月  

 

 

 

投标邀请书

 

内 容

1

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方公证处翻译服务项目

项目内容:2016-2018年度广州市南方公证处公证书,公证书附件及其他涉外公证业务的文件内容翻译服务(包括公证处委托翻译服务、公证处代送翻译服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经营范围含翻译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翻译专业技术人员和多语种翻译能力

3

投标截止日期及地点:2017 0707日上午12:00时整,在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四路246号信德商务大厦101005室南方公证处办公室

4

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0707日下午2:30时整在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四路246号信德商务大厦10楼会议室

5

纸质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伍份。招标文件正本封面右上角需标明“正本”字样,每套投标文件副本封面右上角需标明“副本”字样。若正本内容和副本内容不符,以正本为准。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总则

(一)项目说明

广州市南方公证处公证书证词、公证书附件及其他涉外公证业务的文件的翻译服务,包括公证处委托翻译服务和公证处代送翻译服务等。

(二)招标范围

格式类的公证书及公证书附件(以下简称“常规类文件”)的翻译(详见附表一),非格式类公证书、公证书附件及其他涉外公证业务文件(以下简称“非常规类文件” 详见附表二)的翻译。

(三)招标方式

进行公开招标。

(四)资金来源

 招标人的资金通过自筹获得。

(五)投标资格

1、投标人应为收到本项目投标公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服务的翻译公司。

2、经审查符合本项目要求并具备投标条件的翻译公司,将作为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

3、在广州市依法登记的分公司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以总公司名义投标,同一家翻译公司只能出具一张授权委托书。

(六)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提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组成

1、招标文件由投标书、投标须知、项目需求、投标文件格式、附表组成。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如果投标编制的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

(二)招标文件的解释

招标文件作为报价、评标、定标、签订合同的依据。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若有问题可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予以解答。如未能提交疑问的,将视作对招标文件的认同。

(三)招标文件的修改

1、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

2、补充通知应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招标人,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能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变更较大时招标人应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三、投标报价说明

(一)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原则上越具体越好。

2、招标人应区分语种、工作时长分别报价。

3、常规翻译服务费的报价原则上不高于《广州市公证处翻译服务收费标准》中关于公证书翻译费用、其他文书翻译费用的规定。(详见附表三)。

4、投标人可自行定义常规类文件、非常规类文件的范围予以分别报价。

5、委托招标人代为收取翻译费且以招标人名义出具发票的,报价中需含缴纳的税金(收费总额6%的增值税)。

(二)其他费用

1、投标人需明确是否接受翻译校对服务费用、翻译加急服务,是否收取费用或收费标准。

2、投标人需明确对于翻译工作量较大(包括但不限于同一文件份数较多或一份文件翻译内容较多等情况)、翻译内容专业性较强等情况下的收费标准及是否提供加急服务。

3、投标人需明确因投标人原因导致翻译错误的赔偿范围、标准及流程,是否允许招标人在一定赔偿数额内代为行使赔付决定权。

4、对于非因投标人原因(如招标人或其他第三方)引起的翻译错误,投标人需明确更正流程及是否收费,若收费需明确收费标准。

(三)投标货币

投标标价中的单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精确到元。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详见第三章内容。

(二)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投标人应使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附表格式,如表格不够用,可以按同样格式拓展。

(三)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份数编制投标文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若副本内容与正本内容不符,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封面上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鉴。

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除非是根据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由此造成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应视作无效标处理。次该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文件内容均要求打印(除注明要求签字或提供复印件除外)。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处不得使用签字章。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一)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于标记

1、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和顺序制作装订。

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并在投标文件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投标文件的外包封口处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文件外包封口及封面都应标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及“在(开标日期和时间)之前不得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限

1、投标人应按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逾时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在原定截止时间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上诉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相应延后至新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期。

(三)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提出补充意见修改其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不得更改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的补充修改内容,应按规定编制、标记和提交,并在包封上标明“修改”字样。

3、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撤回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不得撤回投标文件。

六、开标

(一)开标

投标人应按投标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

(二)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1、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的;

2、未盖投标人公章,或未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鉴,或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书代理人)签字而未签字的;

3、未按规定的格式打印(除注明需签字或提供复印件外),或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4、递交虚假材料的。

七、评标

(一)评标组织

招标人组成5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

(二)评标原则

1、竞争选优;

2、公正、公平、科学合理;

3、翻译质量良好,价格合理,能配合招标人对外公布的《服务承诺制》的办证时间;

4、赔偿计算、足额到位;

5、设专人对接。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打分法,满分120分,详见“八、评标办法”。

(四)评标内容的保密(即评价纪律)

1、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文件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露。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中,对招标人施加影响的任何企图和行为,都可以导致其被取消投标资格并退出投标。

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小组或其他相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五)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六)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1、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投标文件的要求。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其投标将被拒绝:

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2)投标文件未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未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鉴,或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而未签字的;

3)资格标准、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4)未按规定的格式打印(除注明须签字或提供复印件外),或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5)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

6)其他评标委员会认为其投标将被拒绝的情况。

(七)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3、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排列出有效标的的次序。

(八)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废标处理

1、出现影响翻译工作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因重大变故,翻译任务取消的。

八、评标办法

项目

基本分(80分)

浮动评分(40分)

 

 

 

 

 

 

 

 

 

 

 

 

 

常规类设置合理

英:2个工作日

1

  可配合当场出证,免费加急至3小时内的,一个语种1分,最多不超过10分。

可免费加急至隔天的,一个语种0.5分,最多不超过5分;

可收费加急至隔天或非英语类可免费加急缩短50%以上工作时长的,一个语种0.3分,最多不超过3分。

法、德、日、俄、意、韩、西:4个工作日

一个语种1分,最多不超过7分。

葡、阿、荷、越及其他:7个工作日

一个语种1分,最多不超过7

 

 

 

非常规类设置合理

英文较大量翻译:7个工作日

2.5

可免费加急缩短50%以上工作时长的,一个语种1分,最多不超过10分;

可收费加急缩短50%以上工作时长的,一个语种0.5分,最多不超过5

非英文较大量翻译:10个工作日

2.5

提供翻译校核服务

一个语种1分,最多不超过10

 

报价高于物价局核定标准的将扣除部分分数。

 

 

 

 

 

 

 

 

质量承诺

承诺差错率不超过5

2

每减少1个点增加0.5分,最多不超过2分。

质量内控

设置核对翻译岗

5

 

改错方案

因投标人原因产生的错误

免费且2个工作日内:2

可配合当场更正的加1分;

收费减2分;

超过2个工作日减1分。

非因投标人原因产生的错误

免费且2个工作日内:3

可配合当场更正的加1.5分;

收费减1分;

 超过2个工作日减1分。

非因翻译错误原因导致的修改

免费且2个工作日内:3

拒绝修改且有合理理由的不扣分亦不得分,拒绝修改但无法提供合理理由的减1分。

赔偿方案

赔付费用及种类

8

赔付到位超过5个工作日减1分。

服务承诺

设置专人对接

投诉处理

4

每日至招标人办公场所收(送)件2次及以上加1分。

翻译现场交接

6

其他

翻译副本的分数和增补

6个月内免费提供

2

1年内免费提供加1分;

 1年内适当收费提供加0.5分。

逐份提供

2

翻译盖章

可应要求免费加盖/不加盖印章:2

 

公司资质凭证

可免费提供相关资质证明:1

2年综合评测结果

依排序得分,最多不超过10

 

九、决标

按照“八、评标办法”,对所有合格投标人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一)确定预中标人

1、评标委员会按总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推荐前二名为预中标人;

2、当前两位总分相同且高于其他投标人时,该二人为预中标人;

3、当最高得分并列且超过2人时,则当场抽签确定预中标人;

4、当最高分为1人,次高分出现并列时,则当场对次高分并列者抽签确定1人为预中标人。

(二)通知

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应通知所有投标人宣布中标单位。

(三)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正式向中标人核发《中标通知书》,该《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主要附件。

十、签订合同

中标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和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依据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服务合同。

若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能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等履行义务,则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依据得分高低从未中标的投标人中依序选择投标人签订服务合同。

 

第二章

一、背景及要求

本次招标有效期为2年。招标人是广州市规模最大、公证翻译量最多的公证处之一。为更好地服务群众,提高办证效率,现就日常工作中所涉及翻译事项进行招投标,包括委托翻译服务和代送翻译服务。

二、服务内容

(一)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

1、格式类公证证词、非格式类公证证词的翻译;

2、装入公证书内的格式类公证附件,非格式类公证附件的翻译;

3、不装入公证书内但需提供翻译译件的文件的翻译;

4、代当事人递送的需要翻译的文件的翻译;

5、当事人提供的翻译文件的校核。

(二)翻译语种

包括但不限于:中文,英语,法语,德语,意大利语,俄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日语,韩语,阿拉伯语,荷兰语,越南语,泰语,罗马尼亚语,土耳其语,乌克兰语等。

(三)服务要求

1、在保证翻译服务质量的前提下,配合招标人的《服务承诺制》,准确、高效、便捷的提供各语种翻译服务。

2、列入常规类翻译的项目,涉及英语等常用语种的翻译件能确保在收件后2个工作日(含收件当日,下同)内文件;涉及法语、德语、日语、俄语、意大利语、韩语、西班牙语的翻译件能确保在收件后4个工作日内交件;涉及其他语种的翻译件能确保在收件后7个工作日内交件。

3、列入非常规类翻译的项目、代为递交或校核的涉及专业性较强、文字量较多的英语翻译件(或校核件)能在收件后7个工作日内交件,涉及其他语种的翻译件(或校核件)能在收件后10个工作日内交件。

4、能派员至招标人的办公场所通过招标人的翻译办证系统收取翻译件,并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将翻译好的材料上传至办证系统,配合招标人的建档备份工作。

(四)质量要求

1、忠于原文准确翻译;

2、年差错率不超过千分之五(5‰);

3、有翻译质量检查人员,对提交给招标方的翻译件进行质量把关;

4、投标方保证译件通顺、流畅、准确且用语符合专业规范,并保证译件符合国家标准《翻译服务译件质量要求》(GB/T 19682-2005

5、招标方若发现译件不符合本条第1款要求, 则有权要求投标方限期修改,投标方应按招标方要求在限定期限内免费修改,直至符合第1款标准为止;招标方若发现译件严重不符合本条第1款要求,如对译文的翻译水平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评判,或者直接申请仲裁。

6、对产生的翻译差错或其他原因引起的合理修改应及时更正,最迟不超过2个工作日。

(五)赔付要求

对因翻译引起的投诉、赔付等能及时处理,承担翻译差错赔偿责任。

1、对于翻译收费在人民币1000元以内,单笔赔付金额在人民币2000元以内的,允许招标人代为决定,并认可招标人垫付的费用,在当月结算是予以扣除。

2、对单笔赔付金额略高的,或有其他特殊赔付要求的,招标人将在4个工作小时内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在收到招标人通知后4个工作小时内自行与相关人员联系,协商解决办法。

(六)保密要求

招标人对获得的所有翻译资料及完成的翻译件必须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投标人应遵守职业道德,严格对招标方交付给投标方翻译的文件资料原文及译件进行保密。如因投标方原因造成招标方资料内容泄漏,投标方要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招标方一切损失,并承担招标方因此而支出的调查取证费用、律师费、诉讼费等。

(七)其他要求

1、能提供符合广州市税务部门要求的发票。

2、配合一名全职项目负责人与招标人沟通工作,处理投诉,需有同类项目工作经验,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廉洁自律,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能力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3、能应招标人要求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文件内容

(一)封面

(二)投标函(格式一)

(三)法人代表授权函(格式二)

(四)总报价书(格式三)

(五)项目服务方案(格式四)

(六)主体资质材料(附件一)

(七)其他资质材料(附件二)

(八)相关业绩材料(附件三)

 

 

 

投标文件

(封面)

 

 

 

 

 

 

 

招标人:                                             

 

项目名称: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一:

投标函

致:                  

     根据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正式授权的下述签名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                             (单位全称),提交下述文件:

1、总报价书;

2、资格证明文件;

3、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再次,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我们承担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完成合同的履行和义务。

2、我们已详细审核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补充招标文件(若有)及其他有关文件材料,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3、同意向贵方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材料。

4、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其他任何不符合招标要求的投标。

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信地址为:

地址:                                      

邮编:                                        

 

电话、传真: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全称:                                    

公章:                                          

日期:                          

 

 

 

格式二:

法人代表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人)                                       项目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文件签字、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本授权书于签字之日生效。

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授权日期:                          

 

 

 

 

格式三:

项目总报价书

 

常规类公证书及附件类别

序号

项目

(公证书及简单内容附件、文件)

单价

(份)

翻译语种

(需列明)

时间

加急

(需列明收费标准)

1

可自行增行

 

 

 

 

2

 

 

 

 

 

 

非常规类公证书及附件类别

序号

项目

(公证书及复杂/专业附件、文件)

单价

 

翻译语种

(需列明)

时间

加急

(需列明语种及是否免费)

1

可自行增行

 

 

 

 

2

 

 

 

 

 

 

代送翻译文件

序号

项目

 

单价

 

翻译语种

(需列明)

时间

加急

(需列明语种及是否免费)

1

可自行增行

 

 

 

 

2

 

 

 

 

 

 

 

 

                    投标人代表人签字:                     

 

   投标人:                   全称(盖章)

 

日期:                          

 

 

 

格式四:

项目服务方案

 

服务体系、方案、应急预案、赔偿方案、服务承诺、质量承诺等:

 

(根据项目需求,自拟格式及内容)

 

 

 

 

 

 

 

 

 

 

 

 

 

 

 

 

 

 

 

 

 

 投标人代表人签字:                   

 

   投标人:                   全称(盖章)

 

日期:                          

 

 

 

附件一: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附件二:

投标人提供的其他相关资质及材料(复印件)

 

附件三:

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附表一:

常规类公证书及附件类别

序列

项目

(公证书及其简单内容附件)

单位

说明

1

常规类涉外公证书

翻译语种包括:英文、法文、德文、俄文、日文、西班牙文、意大利文(下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首页)

 

4

机动车驾驶证

 

5

出生医学证明

 

6

户口簿

 

7

结婚证

 

8

离婚证

 

9

离婚协议(300字之内)

 

10

毕业证明等

 

11

会考合格证

 

12

成绩单(大学以上特殊专业除外)

 

13

学历证书

 

14

学位证书

 

15

退休证

 

16

教师证等工作证

 

17

税单、存单

 

18

账单

 

19

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0

工作证明等

 

2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其他资格证明等

 

22

房屋产权证、所有权证

 

23

声明书(300字之内)

 

24

委托书(300字之内)

 

25

保证书(300字之内)

 

26

其他(可有翻译公司自行增报)

 

 

 

附表二:

非常规类公证书及附件及其他涉公证业务文件类别

序列

项目

 

单位

说明

1

非常规类涉外公证书及附件

翻译语种包括:英文、法文、德文、俄文、日文、西班牙文、意大利文等(下同)

(可自行说明)

 

 

2.

其他涉外公证业务文件

 

 (可自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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