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司法厅互联网门户网站升级改造项目(GZSW16145FC3139)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发布机构: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6-09-23 14:26:28
采购项目编号: 440000-201609-145001-0073 采购品目:软件开发服务 预算金额: 280,000.00 元
代理机构: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韦春红 项目经办人:梁国贞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司法厅本部 的委托,拟对 广东省司法厅互联网门户网站升级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609-145001-0073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司法厅互联网门户网站升级改造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8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互联网门户网站升级改造
2.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磋商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为非自然人的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4)供应商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得转包。
供应商凭以下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磋商文件:
1、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2015年财务状况报告,2016年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4、供应商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
5、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委托书原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 年09 月26 日 至 2016 年 09 月 30 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室)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0日14时30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室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6年10月10日14时30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6 年09月26日至2016年09月30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东省司法厅本部 |
地址:广州市政民路51号 |
联系人:江先生 |
联系电话:86351127 |
传真:86351127 |
邮编:510095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203号自编A1101、A1102、A1103、A1105、A1106、A1107、A1108、A1109 |
联系人:梁国贞 |
联系电话:020-83592216 |
传真:020-83595411 |
邮编:51001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韦春红 |
联系电话:020-83592216-823(杨小姐)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pdf
2、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_询价通知书.doc
发布人: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