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日红,韶关市仁化县司法局周田司法所所长,20余年的基层司法工作中,他一直投身于基层法律服务一线,参与了大量纠纷调解,是基层政府处置突发事件、群体事件的核心人员之一。2017年5月,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
勇于创新、破解难题
他推动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创新发展
2019年6月,为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和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的创新发展,韶关市首个以其个人名字命名的“刘日红调解工作室”挂牌成立,并于2020年9月入驻仁化县人民法院,协助法院完成诉前调解工作。
2020年12月,刘日红调解工作室接到一宗租赁合同纠纷。刘日红到租赁场地实地勘查后,发现场地实际上仍处于承租方使用状态,就算承租方最终赢得诉讼也会因租金的持续累计得不偿失。于是刘日红向承租方道明其中利害关系,同时提出“先及时止损再进行后续调解”的方案,承租方表示会清理好场地准备交接。经过刘日红综合实际阐明利弊后,出租方也同意先向承租方道歉,完成租赁场地交接,并解决赔偿问题。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握手言和。
知千家难、调百家忧
他是周边群众信赖的“和事佬”
作为一名基层司法所长,既要做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又要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法律服务、排忧解难,让司法所成为辖区社会稳定的减压阀、灭火器。
矛盾纠纷调解一直是基层司法所承担的一项重要工作,如得不到及时妥善化解,甚至引发“民转刑”案件,给社会安全稳定带来隐患。所以他一直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持做到早发现,及时调解,以促和为目的,维护好群众的利益。
图为刘日红到台滩村村民家中了解土地纠纷
自从事基层司法工作以来,从1996年开始工作到现在先后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500多宗,成功率达98%,曾获司法部表彰,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
履职尽责、廉洁自律
他是不忘初心、敢于担当的基层代表
除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以外,基层司法所还肩负着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治宣传等多项工作。刘日红参加工作二十多年来,接待来访群众6000余人次,到中小学上法治课50多场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近100场次,促使辖区群众形成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有事及时找到司法所。在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他还尽力帮扶救济困难群众,让群众能够迅速得到法律服务。
图为刘日红入户宣传公共法律服务及扫黑除恶相关规定
图为刘日红组织周田镇部分社区矫正对象到石塘镇双峰寨开展红色文化教育学习活动
这是一名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的真实写照,刘日红时刻提醒自己“多大的担当才能干多大的事业,尽多大的责任才会有多大的成就”,并付诸实际行动,努力创新,积极探索,不辜负组织和群众对他的希望和重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