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立足“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布局,聚焦群众共性需求和“急难愁盼”问题开展“深调研”,推出8项“我为群众办实事”民生项目,同时指导全省司法行政单位推出2714项具体措施,把群众反映的“问题清单”变为“履职清单”,挂图作战,对表跟进,确保各项重点民生项目落到实处。
8个项目具体包括:
●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便民行动,包括试点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进一步扩大公证事项“最多跑一次”等。
●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计划。
●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推进公共卫生、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立法。
●开展监狱戒毒社矫系统提升服务行动。
●加强诉源治理,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
●推进行政执法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推动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7月14日,广东省司法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胡明走进广东广播电视台广东民声热线“我为群众办实事——民声热线访谈室”,和听众、观众朋友们一同分享省司法厅在“我为群众办实事”中的最新举措,着重介绍了“公共法律服务便民行动”“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等项目推进情况,展示党史学习教育的成效。
广东法律服务网
主持人:广东法律服务网有什么特点?
胡明:
体现在三方面:
△抢搭数字政府快车。我们积极推动广东法律服务网融入广东政务服务网和“粤省事”平台,依托其强大公共支撑能力和庞大用户流量,在疫情防控期间开设“防疫法律咨询专区”,针对特殊时期群众最迫切的法律服务需求,组织资深律师在线为群众答疑解惑。
△拓展各类服务渠道。我们既优化实体平台、电话热线、门户网站等传统渠道,又顺应群众使用习惯将服务延伸到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手机APP、智能电视专区等新渠道,真正实现“让法律服务人人可享、触手可及”。仅今年1-5月,广东法律服务网为群众提供服务超过314万次,满意度超98.5%。
△注重内外融合联动。我们不仅在司法行政系统内部着力促进平台、载体、渠道、业务的融合,也在外部强化与110、12345等平台的联动,同时与退役军人事务厅、广州军事检察院等开展军地法律服务共建,让服务内容不断丰富,让群众获取服务更加便捷高效。仅1-5月,就承接110报警服务台转介来电9.77万通,极大减轻了公安机关非警务处置压力。
主持人:遇到民事纠纷问题,广东法律服务网怎么解决的?
胡明:据统计,今年以来,广东法律服务网收到群众的法律咨询有超过四成涉及合同纠纷,其中又以借款合同纠纷为主。
我举个跨地域债务纠纷的案例。有位陈先生在广东法律服务网的网络平台留言,称他借给朋友2万元,约定3个月后还,可朋友一拖就是一年。现在他急需用钱,希望相关部门帮助进行调解。
我们的工作人员接收到他的信息后,很快通过电话联系陈先生,经他同意后,把他的需求生成人民调解类的法律咨询,指派给当地的司法局跟进。于是陈先生线上的诉求,就被转到了司法局开展线下的服务,当地司法局工作人员接收工单后,马上安排调解人员介入,最终陈先生及其朋友就还款事宜达成了一致。
在我们开展工单回访时,陈先生表示已经陆续收到还款,并表示广东法律服务网回应很迅速、协调很及时,非常满意。
人民调解
主持人:刚刚这起案例中,人民调解员发挥了非常重要作用。下面您能简单介绍一下“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吗?
胡明:今年4月,省司法厅出台《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方案》,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自开展行动以来,全省调解矛盾纠纷74429宗,涉及金额21.67亿元。
主要呈现三个特点:
△各地调解委员会以党建为引领,发动调解室的党员组成党员调解小组,整合党代表、党员志愿者、红色普法宣传队,多元综合发力,取得良好效果。
△确立“预测走在排查前、排查走在化解前”工作思路,对各类矛盾纠纷开展全面摸排,在邻里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开展信息收集工作,为矛盾纠纷又好又快化解提供有力保障。
△强化服务意识,面对棘手的问题,邀请法律顾问律师、相关行业专家进行“会诊”,从法理情角度耐心劝导,确保矛盾纠纷就地化解。
进一步扩大公证事项“最多跑一次”
主持人:受疫情影响,有些企业或个人在办理公证业务时,可能会面临着举证困难的情况。公证机构是如何化解这方面问题的?
胡明:省司法厅出台了《关于优化公证服务更好利企便民的实施方案》,明确到2021年底,我省公证证明材料清单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得到普遍落实,同时探索推广告知承诺制度,使群众关注的办证堵点、痛点、难点问题有效解决,个别公证办理事项难繁慢的局面明显改观。
将研究并确定告知承诺事项范围并于2021年底前向社会公布。我举一个实践中的案例。今年5月,广州公证处和广东省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服务中心合作研发了“广州公证远程微信办理平台”,通过身份识别、人证比对、电子签名、无纸传输、信息加密等技术,为海外侨胞及社会各界人士提供远程无接触的公证服务。通过该平台,申请人可以直接在线申请部分委托、声明、签名、合同公证,通过电子签名方式签署法律文书,实现足不出户即办公证。目前,我省很多地市都纷纷推出了类似的“云公证”平台。
广仲在线争议解决(ODR)谈判平台
主持人:受疫情影响,很多涉及港澳地区企业、个人的跨境纠纷案处理起来想必十分棘手,省司法厅有什么相应的对策?
胡明:为应对疫情影响,广州仲裁委员会在今年1月上线了全国首个在线争议解决(ODR)谈判平台,主要服务于跨境、跨语言、跨法律管辖区的商事争议。
我举一个例子。2017年6月,申请人高某(香港)与被申请人何某(澳门)以及广州市、肇庆市、珠海市某房地产公司等十三名被申请人签订多份《借款协议》及《抵押担保协议》。合同签订后,申请人依照合同约定向被申请人支付借款合计4.5亿港币,但被申请人因资金紧张未按时偿还借款,致其构成违约。申请人经多次催讨未果,遂分成四个关联案件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ODR平台解决。
申请人通过该平台提交案件后,可以足不出户在平台上处理纠纷,利用调解室与当事人实现实时文字交流和“面对面”视频交流。通过该平台,跨境的各方当事人在调解室进行了协商,基本达成了和解,依据平台各方在线磋商并签订了《和解协议》,制作了《调解书》,在短短的10天内就解决了纠纷。
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
主持人:胡主任,请问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项目,具体是什么项目?
胡明:我们不断回头评估和不断地总结法律援助这几年的实践和经验,决定在珠海、汕头、韶关、江门、茂名五市开展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试点工作,试点时间从2021年6月1日至11月30日止。在试点期内,群众在这五个市申请法律援助事项且该事项属于该市的法律援助机构管辖的,申请人可就近选择该市任一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法律援助申请事务。
按照《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群众申请法律援助,一般由有管辖权或负责案件办理的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仲裁机构等部门所在同级法律援助机构受理。若群众不了解情况,或者日常工作居住地与对应受理案件的法律援助机构不在一处,则难免奔波。此次试点工作开展后,法律援助机构将通过完善申请材料接收、转交、审核等相关工作的内部协助机制,并通过信息化的手段辅助,确保群众在材料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只跑一次就能获取法律援助服务,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办事。
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
主持人:胡主任,您提到的最后一项是“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具体是怎样的项目呢?
胡明:目前全省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共31项,涵盖公安、民政、司法、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五个重点领域,主要涉及户口迁移登记、律所设立许可、律师执业许可、法律援助申请等行政事项,这些事项都已通过省各有关单位的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为确保我省公布的推行事项符合国务院有关部署要求,今年年初,省司法厅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要求各部门在梳理确认推行事项时,坚持把握3个原则:
●确保推行的证明事项依据合法。
●确保办事方式“应简尽简”。
●推动本地证明事项“应减尽减”。
省司法厅作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实单位之一,在3月31日前推出了24项推行事项,占全省总推行事项的77%,起到了率先示范带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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