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州为旧楼加装电梯“落地难”开出“法治良方”,记者从近日广州市司法局召开的“以全方位法治保障破解旧楼加装电梯难题”专题研讨会上了解到,截至2022年7月底,广州市累计完成加装电梯规划审批13493台,惠及居民100多万人,截至5月底累计建成10759台,目前已累计完成83个试点小区的成片连片加装电梯设计方案编制。
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是关系到居民出行和居住品质的民生工程。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广州市有超过5万幢总层数超过6层、但未设电梯的住宅楼,对部分群众的日常生活、出行活动等造成较大影响,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需求日益强烈。
2002年开始,广州着手开展旧楼加装电梯试点。试点中,虽然部分符合条件的住宅已成功加装电梯,但由于旧楼加装电梯涉及高低层业主的不同利益诉求,同时缺乏明确的规范指引,高层业主多支持加装电梯,而低层业主多持反对意见,电梯加装往往成为业主之间矛盾的导火索。
2012年,经过反复研究论证、征求意见,广州出台了《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行办法》,在此基础上,2016年、2020年,又先后出台和修订了《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文件成为广州旧楼加装电梯最主要的、最具操作性的依据。
《试行办法》和《办法》的出台,大大促进了旧楼加装电梯这一民生工程的落地。《试行办法》实施4年期间(2012-2016),获批的电梯规划许可约1300宗,是《试行办法》出台前(2004-2012)8年总量的两倍,而《办法》出台后(2016-2022)6年间,获批的电梯规划许可逾万台,加建电梯工程明显步入了快车道。
其间,2019年,广州出台《加快推进广州市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在全国率先试点“集中申报、统一规划、统一审查、批量施工”的成片连片加装新模式,实施3年以来审批了近8000台,占历年审批总数大半。
人民调解、行政复议对加建电梯的法治保障作用也十分显著。广州自2019年推出“加装电梯三年计划”,通过推广“党建+调解”的模式,各类调解委员会、个人调解工作室共化解近3000宗旧社区加装电梯纠纷。
此外,加装电梯纠纷发生后,出现行政争议,约七成群众首选行政复议解决纠纷,只有约三成的群众会直接选择行政诉讼:而进入行政复议程序后,仅有不到两成的纠纷,会再次引起行政诉讼,超八成的纠纷在复议阶段得到有效化解。
会议通报了广州市司法局开展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发挥法治保障作用”重点创项目工作情况,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荔湾区司法局、越秀区黄花岗街道办事处,海珠区司法局凤阳司法所,市司法局法治调研处、行政应诉处、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等就推进旧楼加装电梯工作进行了经验交流发言。
广州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此次会议,既要对旧楼加装电梯法治保障工作进行深挖细掘,以丰富生动的案例,讲好广州法治故事,又要通过“小切口”推动“大变化”的做法,引导全系统针对群众衣食住行的难题,积极探索更接地气、更有温度的法治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