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办理的这套房子是我爸过世十几年留下的房产,涉及办理的资料比较复杂,非常感谢您这段时间的认真审核和耐心指导!”日前,汕头公证处因其优质、高效、便捷的不动产继承公证服务,收到了来自群众的一封感谢信。
纸短情长,感谢信的字里行间凝聚了群众的真心,也体现了汕头公证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提升公证服务效能的具体实践,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
2021年11月,汕头公证处在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竞争性磋商中顺利夺标,承接该年度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公证综合服务项目,向该中心提供500宗继承(接受遗赠)公证综合服务,实现“1+1>2”的部门协同效应,让群众享受到“公证+不动产登记”服务模式带来的实惠和便利。
公证作为与老百姓关系最密切的法律服务之一,正在人民群众的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近年来,汕头公证处打破原有的“坐等”办证模式,积极主动出击,拓展公证服务领域,深入开展“公证+”法律服务模式,持续深化公证领域“放管服”改革,更好地利企便民,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创新工作模式
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
公证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预防性的司法证明制度,具有服务、沟通、证明、监督等功能。据了解,以往群众办理不动产继承、接受遗赠等涉及公证事项时,需要多次往返公证处、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给群众带来一定不便。
自汕头开展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公证综合服务项目以来,建立起“公证+不动产登记”联动模式——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接收当事人的不动产继承登记申办材料后,进行筛选,将复杂疑难件转交汕头公证处办理,并由汕头公证处积极提供主动取证、上门办理等服务,有效解决群众举证困难、聚齐人员难等问题,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
高效流畅的公证服务,离不开规范严谨的流程机制。据悉,汕头公证处专门成立项目领导小组,订立工作操作规程,统筹推进组织实施、监督质量、协调对接等工作。同时,成立各专项工作组,协调有序实施各项具体工作。而在建立工作机制方面,汕头公证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部署工作,通报工作情况,组织培训学习,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等。
机制的落地依托于人的执行。汕头公证处加强“点穴式”服务,选派一名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常驻登记中心,既能够直接为当事人解难释疑,又协调两部门建立经常性联系,及时通报工作进度、反馈问题、竭力解决。此外,汕头公证处还严格建立质量管控、保密管理等制度,严把质量关和信息安全关。
良好的实践证明,严格执行“最多跑一次”的承诺得以实现。市民申办材料、公证书均采取部门间传递,补充材料均可先提交电子图片给公证员审核,群众到公证处只需现场签字办理时跑一次。据悉,汕头开展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公证综合服务,大幅缩短了群众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的等待时长,切实提高了群众满意度。
据统计,截至目前,汕头公证处承接的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500宗继承(接受遗赠)公证综合服务,已办结出具公证书372件,因故不能办理并出具法律意见书16件,已完成近80%,超出预期进度,取得良好成效。
优质公证服务
实现群众、登记中心和公证处“三赢”
办群众难办之事,解群众愁盼之急。汕头公证处办理继承“疑难急证”比比皆是,更是一种工作常态,在接收到的第一批由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移交过来的继承证件中,就有一例“疑难急证”。
据悉,该继承证件案情复杂、资料繁多、人物关系繁乱,且缺失相关证明材料,公证员林淳梓花费大量时间研究该证的具体情况,并启动调查程序,由汕头公证处专业调查人员前往被继承人刘市民生前所在工作单位进行调查、核实,通过整理材料并与当事人进行充分沟通,翻阅查找被继承人刘市民的人事档案资料等,弥补了所欠缺的证明材料,最终依法为其办理了继承公证。
公证作为一项司法证明活动,严格执行公证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是关键。长期以来,公证工作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民商事交易安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完善和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发挥着独特的职能优势和重要作用,这也要求公证必须发挥监督职能,切实遏制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
记者从汕头公证处了解到,在承办不动产继承(接受遗赠)件中,汕头公证处曾发现多宗遗漏、隐瞒继承人的情况,还有部分群众为达到个人目的甚至修改、伪造机关单位出具的文书。针对这些情况,汕头公证处一一对当事人进行普法,并予以纠正。
优质的公证服务,不仅为群众提供了“证”能量,也有效缓解了登记中心的工作压力,让双方业务发展得以“双提升”,实现群众、登记中心和公证处的“三赢”。汕头公证处一如既往发挥多年承办不动产继承的经验和专业调查核实队伍的优势,帮助登记中心解决法律关系认定难、材料核实难等问题,将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公证综合服务工作做精做细,有效降低了登记错误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