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在哪儿,立法就跟进到哪儿。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部委要求,回应民生需求,广州先行先试,推动中小学生心理健康促进立法。
9月18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广州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促进条例(草案)》为健全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健康教育、监测预警、咨询服务、干预处置”的工作体系,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和相关部门协同联动的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格局,打通问题学生的分级分类干预、转介送诊、休学复学等实践堵点提供制度保障。
强调积极心理促进,落实学校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职责。
树立心理健康动态平衡的理念,从问题导向向积极心理促进转变,要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应当把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将心理健康教育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学校应当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并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建设、管理心理辅导室。
夯实心理健康服务基础工程,政府主导建设专业心理健康服务体系。
加强组织领导,将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纳入市、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并作为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和领导班子年度考核重要内容。落实经费投入,加大统筹力度,优化支出结构,切实加强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经费保障。加强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普及精神卫生知识,为开展中小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提供技术指导。组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专家团队,为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并根据需要到学校开展培训、心理危机干预等工作。
聚焦实践难点堵点,打通转介、送诊、休学复学系统治理衔接点。
规范心理健康监测,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定期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完善心理预警干预,健全预警体系,及早发现学生严重心理健康问题。教育、卫生健康、网信、公安等部门指导学校与家庭、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等建立健全协同机制,及早发现学生严重心理健康问题,网上网下监测预警学生自伤或伤人等危险行为,畅通预防转介干预就医通道,及时转介、诊断、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