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经常上门来普法,我们有什么问题找他准没错。”在汕头市濠江区玉新街道燎原社区,当李绪锤挨家挨户上门为群众耐心讲解普法知识时,社区居民竖起大拇指称赞。
李绪锤是社区里人人皆知的“热心肠”。自从2022年5月被选为社区“法律明白人”以来,李绪锤的工作热情更加高涨、干劲更加十足。他以自身所学,化身社区治理的“参谋员”、普法教育的“宣传员”以及矛盾纠纷的“调解员”。
培养“法律明白人”是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的一项基础工作。在汕头,更多的“李绪锤”正为探索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积极奔走,他们牢牢扎根基层,通过发挥人熟、地熟、事熟的优势,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依法治理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也让法治理念在基层落地生根。
做好矛盾纠纷“调解员”
“法律明白人”是基层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汕头市自全面实施培养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工程以来,广泛从村(居)干部、人民调解员、网格员、致富能手等群体中遴选人员加入进来。
“有矛盾,找老陈!”在澄海区溪南镇海岱村,这句话在村民之间口口相传。村民所说的“老陈”,正是溪南镇海岱村村委会委员陈亿青。2022年经村委推荐和培训,他被推荐为“法律明白人”。
据悉,陈亿青从事人民调解工作已有9年。自参与调解工作以来,陈亿青积极参与矛盾纠纷预防、排查、疏导、化解工作,引导群众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今年5月,工人林某某在工地施工过程中,不慎从四楼摔下,经送医抢救,确认已经脑死亡,基本无康复可能。该案件共涉及伤者、房东、工程总承包人、工程分承包人四方当事人,由于各方在赔偿金额方面未达成一致,矛盾一触即发。
就在此时,当事人向海岱村调委会申请调解,调委会受理调解申请后,陈亿青第一时间向各方当事人了解案件发生的经过,厘清案件的基本情况,针对各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及时向溪南人民法庭、溪南司法所了解可参考的案例及相关的法律依据。
在初步确定各方应当承担的责任份额后,陈亿青分别与各方当事人进行座谈,从法、理、情等方面做通各方思想。最终,在受理调解申请的四日后,陈亿青促成各方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签订调解协议。
如今,在村民的心里,从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到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在调解领域找陈亿青“准没错”。多年来,陈亿青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50余件,他表示,“我将以‘法律明白人’作为一个新的起点,积极履职尽职,真正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乡村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同样用实际行动践行“枫桥经验”的,还有潮阳区关埠镇田东村“法律明白人”黄乐璇。自担任田东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以来,他总会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处理纠纷,耐心倾听群众诉求,通过讲道理、摆事实,依法依规将矛盾纠纷化解。
在今年8月一宗工人意外坠亡的案件中,黄乐璇与调解员灵活运用“面对面”“背靠背”调解法,最终让纠纷在法律明白人和调解员的努力下圆满化解,避免了矛盾升级,为维护群众利益、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了积极作用。
而在龙湖区金霞街道碧湖社区,“法律明白人”吴瑞平刚调解了一宗外来人口纠纷。原来,陈某枝于6月7日驾驶电动车时,被陈某晓正使用的充电线绊倒,造成手、脚骨折,随后找陈某晓索赔无果,双方发生矛盾纠纷。吴瑞平获悉情况后,从双方均是来自福建的老乡入手,耐心进行疏导说服,使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态度,最终在赔偿上达成一致,握手言和。
对于潮阳区和平镇新龙社区的“法律明白人”吴江洲而言,“基层问题错综复杂,群众矛盾千变万化,仅靠调解解决不了所有问题。”因此,他带领调委会成员把工作重点放在“防”字上,认真摸索研究各类纠纷的特点和发生规律,采取得力措施,防范到位,抓早抓小抓源头,确保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成为法律法规“讲解员”
作为“法律明白人”,仅有帮助群众化解纠纷的热情是不够的,要讲情,更要说法。今年2月以来,汕头市围绕“以高质量法治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主题,积极开展专题调研、法治培训、普法宣传等,通过免费为意向企业提供法治体检,推进村(社区)“法律明白人”专题培训全覆盖等形式,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助力高质量发展。
在金平区大华街道福长社区,社区“两委”干部肖娴成为“法律明白人”后,主动学习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等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如今,肖娴坚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践行基层治理,通过向居民发放普法材料,宣传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在社区逐步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大力倡导服务精神,实现“居民有难题,一个电话指尖上解决”。
扑下身子,她当上惠农政策宣传员;深入一线,她是群众身边的贴心人……在潮南区神仙里村,“95后”赵楚玲是村里的团支部书记、信息员,“法律明白人”。在日常工作中,赵楚玲经常到田间地头、农户家中与群众倾心交谈,拉家常、谋发展,了解群众生产生活情况。为了能把政策讲明白,赵楚玲总是先自己学一遍,再向群众宣传乡村振兴的新政策、好项目。
在金平区大窖社区,“法律明白人”代志培对于宣传退役军人相关政策法规颇有经验。作为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代志培结合退役军人工作实际,多次组织社区党委以及社区退役军人在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开展普法宣讲活动,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大家宣传退役军人待遇保障、抚恤优待、荣誉激励等政策规定,切实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群众始终是基层治理的关键,法治乡村建设离不开每位村民的参与。”在潮南区成田镇上盐村,“法律明白人”郑怀捷发挥带头作用,积极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活动,并发挥好驻村法律顾问作用,每季度邀请驻村律师到村里为村民开展普法宣讲活动,定期组织村民代表参加普法培训交流会,引导群众用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识来解答问题,实现从懂起来到用起来的转变。
化身法治活动“组织员”
在汕头,“法律明白人”还积极参与民主事务决策、民主事务监督等,推进村(居)务公开、财务公开。同时,模范遵守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积极参与“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创建工作,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法律明白人”进校园,与学生开展普法知识问答互动。受访者供图
例如,“法律明白人”郑怀捷为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实行民主管理,建设法治乡村,结合上级有关政策要求与本村实际,积极申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通过对照申报要求,完善健全组织建设、民主建设、法治建设等方面内容。
在潮南区井都镇平湖东村,林侨姿是该村党总支部委员,也是村里的“法律明白人”。工作中,林侨姿坚持发挥党建核心作用,以党员干部的“关键少数”示范带动村民群众的“绝大多数”。2023年,林侨姿带头将“党建+法治”作为目标,以“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和动态监测为抓手,协同法律顾问,深入群众实地走访交流如何以高质量法治服务为乡村治理赋能增效,提高为民服务精准度和满意率。
在潮阳区铜盂镇胜前社区,“法律明白人”许耿茂化身法律援助“引导员”,认真了解法律援助事项及范围,在各类法治宣传活动中,向群众普及法律援助法,介绍申请法律援助渠道等;帮助村(居)民了解法律救济途径,提供法律帮扶,引导村民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在金平区小公园街道志成社区,“法律明白人”陈鸿财则定期对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吸毒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走访,询问其最近生产生活、思想动态等情况,向他们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引导他们以实际行动杜绝、远离违法行为。
如今,覆盖全市的“法律明白人”活跃在汕头各地,他们在调解矛盾纠纷、法治宣传、法律帮扶中发挥了显著作用,推动群众的法治观念、法律意识不断提高,让“遇事讲法、遇事找法”逐步成为全社会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