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是民族的希望、祖国的未来。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是全社会的责任,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等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今年以来,吴川紧紧围绕湛江市贯彻落实全省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工作视频会议目标任务清单,多形式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努力提升未成年人社区矫正质效,认真推进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
今年12月以来,吴川更是以全国“宪法宣传周”为契机,在全市营造宣传宪法、学习宪法的热烈氛围,有关部门、各个镇(街道)纷纷开展宪法进校园、进乡村活动,并重点宣讲防止校园欺凌和校园安全知识,教育和引导同学们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坚决向违法犯罪、校园欺凌说“不”。
法治副校长以案释法宣讲法治知识。受访者供图
宣讲教育
从源头预防犯罪
吴川大力开展未成年人及中小学教师法治教育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法治宣传教育功能,通过以案释法形式,剖析本市常见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未成年人受不法侵害原因。
法治副校长是指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推荐或委派,经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聘任,在学校兼任副校长职务,协助开展有关工作的人员。
今年以来,吴川法治副校长到中小学校开展未成年人普法宣传教育699场次,受教育师生约28万人次,教育系统普法教育宣传共1360次(含法治副校长讲座699次,专题法治班会课、线上普法等),着重宣传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预防校园欺凌、禁毒等内容,宣传教育活动得到师生的好评。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副校长队伍,提升宣讲效能,今年6月,经吴川市普法办与教育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沟通协调,吴川市教育局重新调整了法治副校长名单,法治副校长人员从由检察院、司法局工作人员担任调整为公检法司157名工作人员共同担任,全市学校聘任率100%。通过大力整合人力资源,吴川市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教育质效。
如,12月11日上午,吴川市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程青青应邀到吴川市第二中学开展“订单式”普法,为高一高二年级的学生送上了一堂法治早课,共有2900余名师生参加。
授课中,程青青紧紧围绕“德法兼修,无悔青春”主题展开宣讲,一方面启发同学们思考道德和法律的关系,在做选择前要思考是否同时符合道德和法律的要求,帮助同学们在校期间建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理念,树立法治意识。
另一方面,程青青结合性侵、校园暴力等安全问题进行讲解,重点给同学们讲解了强奸罪、盗窃罪、抢劫罪等罪名认定,提醒同学们要清晰认识人际交往的必要性,正确对待青春期萌动;要树立正确的财富观念,靠自己勤劳的双手获得财富,切勿使用非法手段获取钱财。吴川市第二中学校长陈上太表示,本次法治讲座很有必要,让学生从道德和法律的层次思考问题,增强法律意识,努力成为德法兼修的好学生。
矫正监管
强化预防重新犯罪
为促进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多年来,吴川市社区矫正教育基地以吴川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为平台,积极开展社区矫正教育学习、就业帮扶等活动。
2021年3月,吴川根据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文化程度、心理特点、犯罪原因、家庭监护等情况精心制定了以“阳光矫正、助力新生”为主题的社区矫正“一县区一品牌”教育方案,充分运用心理学的理论与技术定期帮助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悔罪自新,实现社区矫正从“管得住”向“矫得好”发展。
据统计,今年以来,吴川累计接收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17人,解除社区矫正7人,在管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30人,累计帮助复学11人次,帮助就业7人次,分批次对未成年社矫对象开展教育活动达183场次。
同时,根据湛江市司法局工作部署,吴川市司法局班子成员于2022年4月开展了“一对一”结对教育帮扶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专项工作,切实加强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感化、挽救。在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期满解矫后,吴川市司法局社区矫正股及时向安置帮教部门发放安置帮教衔接告知书,由安置帮教办公室制作工作台账,并不定期做好对期满解矫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就学、就业等后续跟踪帮扶工作。
为防范未成年安置帮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吴川不断加强未成年人安置帮教工作,严格按“一人一策”落实未成年刑释人员衔接工作,加强未成年刑释人员镇(街道)安置帮教工作站及村安帮小组安帮网络建设,加强对未成年刑满释放人员的风险隐患排查,严密防范辖区未成年安置帮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
部门联动
合力撑起“法治蓝天”
今年以来,吴川市司法局将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与其他部门沟通协调,加强与镇(街道)、村(社区)、校园联动,利用法治副校长、村(社区)法律顾问等资源,大力开展未成年人法治讲座和未成年人家长讲座。
如,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为弘扬宪法精神,筑牢法治根基,吴川市司法局浅水司法所联合浅水镇综治维稳中心、禁毒办、妇联等部门在浅水镇金鹏小学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并现场派发宪法宣传相关读物,在校园里掀起学习宪法、贯彻实施宪法的热潮。
课堂上,浅水司法所负责人魏维贤结合学生的年龄阶段和认知特点,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生动有趣的案例,深入浅出地为学生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通过典型案例分析、观看普法视频、宪法小知识竞答等形式让同学们认识到宪法不是冷冰冰的法律条文,而是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认识到人生的每一个重要时刻都有宪法陪伴和保护。此外,课堂通过设计现场互动答题环节,并赠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小读本,调动同学们的学习积极性,课堂氛围轻松活跃,掌声此起彼伏,在寓教于乐中加深了同学们对相关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记忆。课后,同学们纷纷表示,这次学习加深了他们对宪法及相关法律的认识和了解,也进一步强化了知法、用法、学法、守法的法律意识。
除了加强宣讲教育,吴川市司法局、公检法、团市委和青少年社会实践学校等部门还积极加强未成年人心理辅导,落实分类矫治措施,提高未成年社区矫治效果。此外,吴川市司法局与法院、检察院加强联动,指派律师开展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今年以来,共受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190件,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今日学法
兄弟义气来“帮拖” 小心构成共同犯罪
“帮拖”用吴川话是帮忙的意思。很多青少年可能不明白,“为什么我只是被朋友叫过去帮忙打个架、砸个物,况且自己只是开车,又没动手,怎么就涉嫌违法犯罪了?”
首先大家来了解一下怎样的行为会构成共同犯罪。
警示案例
吴某因与被害人张某发生过口角,对张某心存怨恨,于是便拦截张某并想殴打他,张某见状迅速驾驶电动车准备离开。被告人黄某(案发时16岁)下晚自修后刚好见到吴某拦截张某,便帮吴某对张某进行拦截,并分别驾驶两辆电动车对张某进行追赶。张某的电动车突然坏了无法继续行驶,被紧随其后的吴某和黄某相继追赶上,吴某和张某发生打斗,黄某迅速上前帮忙,使用伸缩棍对张某的头部进行击打,吴某使用拳头对张某的后背处进行殴打,导致张某身体多处受伤。
经广东省吴川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张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吴川市人民检察院对黄某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最终,黄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由案可见,黄某和被害人张某之间并没有矛盾,黄某仅仅是因为一时的兄弟义气,看到自己所谓的兄弟吴某在拦截殴打张某,他就为吴某“帮拖”,结果是打赢了,但也因此获刑了。
检察官提醒,人生是自己的,不要因所谓的兄弟义气,使自己的人生染上污点,不要让“热血青春”为鲁莽和冲动买单。
法律条文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