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也称瓮城,位于南海之滨、闽粤交界,乃潮府蓝色海洋经济带中心节点,系潮州府重要军事拱城,捍卫东南海疆。在瓮城的中心地带,驻扎着一个“法治基地”——黄冈司法所。
近年来,潮州市司法局黄冈司法所紧紧围绕“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标准,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以人民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作用,推进当地法治建设深入发展,如一座灯塔,点亮东南海疆,为辖区社会稳定与和谐发展保驾护航。
执行严管厚爱
点亮矫正之路的明灯
“严管就是厚爱”,是黄冈司法所坚持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的理念。司法所坚持严字当先,教育为本,除了严格规范管理,也注重采取个性化教育措施,因人施策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还引入社会资源和志愿者服务力量,加强心理疏导和帮扶教育,帮助他们克服心理障碍,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同时,积极推进“一村(社区)法律顾问+社区矫正”制度,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配备法治帮扶律师,借助团县委开展的“青心守护”12355青少年心理健康志愿服务行动,逐一组织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参加线下“一对一”心理咨询,帮助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克服负面情绪,矫正错误认知和行为。
“时日无多了不想理了。”
刘某今年33岁,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目前无业,唯一的兄弟在服刑中,导致感情不顺,家庭困难。刘某正迷失在人生道路上,严重偏离正轨。入矫伊始,面对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谈话,刘某一直处于低头不语、萎靡不振、消极低沉,对生活完全失去希望,乃至于说出“像是判了死刑一样”的话语。
社区矫正并非冰冷的惩罚,而是温暖的救赎。为了尽快让刘某能够重燃对生活的希望,面对刘某的“低气压”情绪,工作人员熟练地“动起来”,给予刘某最大的耐心和关怀,一点点剥丝抽茧地帮其分析开导,不断给予人文关怀,使其在迷茫之中得到一丝丝温暖,把他再一次从边缘拉回来。
由于无业待家,刘某生活出现窘迫,司法所积极劝导,引导其寻得一份谋生工作;期间,刘某又因患上慢性疾病,遇到了就医难的问题。打听到情况的工作人员主动帮其联系卫生院,最终刘某顺利就医。当因身体原因再次失业时,黄冈司法所工作人员积极研究相关法律政策,并向相关领导汇报寻求帮助,最终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为其争取到1000元生活补助,解决刘某的燃眉之急。因为刘某的特殊性,司法所还联系村委干部作为指定联系人,协助司法所紧密关注其情况,避免出现无法挽救的意外,并不定期走访、心理辅导等,真正做到因人施矫。
今年9月,刘某顺利走完社区矫正这一趟路程,也在过程中不断感受到来自工作人员的善意与温暖,不再似之前一般消沉,顺利解矫,去往另一城市开展新生活,这一年的社区矫正,为他点亮了回归之路的明灯。
在社区矫正的过程中,黄冈司法所工作人员像是一名经验丰富的引航员,耐心引领社矫对象避开暗礁,重回人生的主航道。
化解矛盾纠纷
充当和谐社会的“黏合剂”
人民调解工作是黄冈司法所化解社会矛盾的有力武器。司法所拥有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人民调解员队伍。他们秉持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投身到调解工作中。无论是邻里之间因琐事引发的纠纷,还是家庭内部复杂的矛盾,调解员们都能以精湛的调解技巧和丰富的经验,抽丝剥茧地分析问题的根源,找到各方利益的平衡点,修复双方的关系。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们注重倾听各方的声音,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通过耐心的劝导、合理的建议,引导当事人从对抗走向和解。对于一些疑难复杂的纠纷案件,司法所还会联合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矛盾纠纷得到妥善解决。他们的努力,使得大量的矛盾纠纷被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避免了矛盾的升级和激化,为和谐社会增添一道“黏合剂”。
82岁,正是享受天伦之乐之时,林某却因为三个儿子之间的矛盾而心烦意乱。一切皆因其丈夫生前未立遗嘱分配夫妻名下3间厝地,而小儿子余某在这20多年来一直把这3间厝地和一间老房屋凭证保管在自己手中,并认为2个哥哥均已成家,3间厝地应归自己所有,不愿把其中2间厝地分给2个哥哥。看着儿子三人兄弟阋墙,林某也多次尝试委托亲朋好友和村干部说服小儿子,最终仍是徒劳无功。
收到老人的求助后,黄冈司法所协同驻村工作组、村干部多次上门深入调查了解和协调沟通,并组织涉事当事人到村委会进行调解。20多年的矛盾,兄弟三人积怨已深,调解过程中,小儿子余某情绪激动,言语过激,兄弟间争吵不断,恶言相向,甚至要动手,老人见状几度潸然泪下。工作人员耐心安抚当事人情绪,从中调和,过程一波三折。所幸经过司法所调解员、村干部、驻村工作组的理性引导和耐心疏导,小儿子余某终于同意退让一步,拾回亲情,达成和解,家庭也重归和睦,老人家20多年来的心结也终于被打开。
调解成功后,老人家激动道:“感谢政府领导的重视,感谢司法所同志和村干部的关心与帮助,了结我多年来的心愿,让我的孩子们能够化解矛盾,家庭重归和睦”,并送上锦旗。
推动法治建设
守护平安海岸的基石
守护南海之滨,靠的是法治基石。
黄冈司法所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基层政府行政行为“建轨”“定框”,推动当地法治建设提质增效,让黄冈的人民群众在日常生产生活中收获满满法治获得感。黄冈司法所作为基层法治建设基地之一,积极参与到当地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当中。
黄冈司法所在编在岗公务员3人,其中已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人,公职律师1人。在镇政府开展法治创建活动中,司法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扎实推进基层法治政府建设,当好基层法治建设的护航员,提高乡镇政府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在推动镇法治建设规范化方面,充分发挥司法所协调推进、督促指导镇法治建设工作作用,对镇行政执法进行监督,如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对该镇执法办进行执法案卷初步评查,适时提出意见与建议,强化依法行政能力。
黄冈司法所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深入社区、乡村、学校、企业等各个角落,邀请律师开展法治讲座,推进镇(街道)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协助防范化解法律风险。通过开展青少年法治讲堂活动,培养青少年的法治意识,为他们的成长之路点亮法治明灯。
在服务民生方面,黄冈司法所还开通了法律咨询热线,免费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例如在接受一名被家暴女性关于离婚的法律咨询时,司法所工作人员十分重视弱势群体的求助,认真倾听其诉求,帮助其分析如何正确收集合法证据,提出离婚申请等,用专业的知识为其解惑。
展望未来,黄冈司法所将继续秉承“法治为民”的理念,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和工作模式,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推进基层法治政府建设和服务民生工作,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