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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三优先”服务机制,为妇女撑起“法治蓝天”

时间 : 2025-03-12 11:22:36 来源 : 南方日报(记者 何建文)

38日是第115个“三八”国际妇女节,妇女合法权益保障问题受到关注。近年来,东莞市司法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过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和普法宣传等多项举措,全力保障妇女合法权益。

“被动维权”到“主动护权”,东莞妇女权益保障逐渐发生转变。当法律援助照亮维权之路,当人民调解抚平情感裂痕,当普法春风吹入千家万户,东莞正为妇女撑起“法治蓝天”,“她”权益正在生长出更坚韧的力量。

“三优先”服务机制显效能

 妇女是推动社会发展和进步的重要力量,保障妇女权益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东莞市司法局将以“三八”国际妇女节为契机,持续深化妇女权益保障工作,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完善工作机制,努力让每一位妇女都能在法治的阳光下绽放光彩。

东莞市司法局畅通妇女维权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把妇女作为重点服务对象,简化法律援助申请流程,实行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三优先”服务机制,积极为经济困难妇女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妇女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医疗纠纷维权案例展现了法律援助的长期守护作用,法律援助的长期坚守为妇女群体点亮维权希望。陈某(女)自幼患有糖尿病,20203月因酮症酸中毒第三次入住某医院,由于对病情的严重性评估不足,陈某拒绝进入ICU治疗,医院随后存在补液不足、延误治疗的情形。几天后,陈某病情恶化,最终被强制送入ICU,但已造成缺血性脑病,处于植物生存状态。某甲的父母因无法支付高额医疗费用,走上了艰难的维权之路。

五年来,东莞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处先后指派律师为陈某提供一审、二审及再审阶段的法律援助,最终法院认定医方过错行为是造成案涉医疗事故的主要原因,确定医方过错参与度为70%,为某甲争取到合理的赔偿,维护了其合法权益。

法律援助是保障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对于妇女群体,尤其是生活困难、处于弱势地位的妇女来说,法律援助犹如一场及时雨,为她们提供了维护自身权益的有力武器。

记者了解到,2024年以来,东莞市司法局为全市妇女提供法律援助人数达1902人,为妇女在婚姻家庭、人身伤害、劳动保障等维权案件中构建坚实法律保障。

一个个矛盾纠纷的成功化解,离不开东莞市司法局畅通妇女维权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同时得益于该局实行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三优先”服务机制。

东莞市律师协会家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下称“东莞律协家事委”)致力于提高全市婚家律师专业水平,带动全市婚姻家事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东莞律协家事委主任邓云龙很认同东莞市司法局把妇女作为维权法律援助重点服务对象开展创新服务的做法。他说:“妇女是婚姻家庭中的重要角色,把妇女作为维权法律援助的重点服务对象,可以很好的消除婚姻家庭矛盾,有利于更有效维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东莞市司法局创新服务,为妇女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这是一件大好事,有助于全市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高质量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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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律师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受访单位供图

人民调解发挥积极作用

 “人民调解以及时、便利、低成本、高效率的优势参与调处社会矛盾,从而更好地维护妇女合法权益。”邓云龙认为,人民调解成为妇女维权的“缓冲带”,其保密性、灵活性更契合妇女维权需求。人民调解以法律与温情化解矛盾,起到了事半功倍的作用。

为了让人民调解更有力地保障妇女权益,东莞市司法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建立妇女权益纠纷快速响应机制,及时排查化解涉及妇女权益的矛盾纠纷,积极为妇女提供调解服务,帮助解决婚姻家庭等矛盾纠纷,保障家庭和睦、促进社会稳定。

在众多调解案例中,网络侵权纠纷的快速化解体现了调解机制的灵活性。20248月,某镇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恋爱分手引发的网络侮辱案件,在新型侵权领域展现调解速度与温度。张某(男)与李某(女)原为男女朋友关系,因生活产生矛盾导致分手。分手后,张某通过网络发布李某隐私,侵害其妇女合法权益,李某向某镇白玉兰家事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员结合证据材料和双方口述,同步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调解员通过证据固定、法理阐释和耐心规劝,使张某最终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向李某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人民调解在保障妇女权益上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一调解员认为,首先,人民调解注重情感沟通和心理疏导,帮助当事人缓解紧张情绪,增进相互理解,从而为纠纷的解决创造良好的氛围;其次,人民调解强调平等协商和自愿解决,既体现了对当事人自主权的尊重,又有助于增强调解结果的合法性和可执行性;此外,人民调解还具有成本低廉和效率高的优势。

2024年以来,东莞市司法局指导全市各类调解组织调解纠纷7.69万宗,其中婚姻家庭纠纷5950宗,通过柔性调解促进家事矛盾实质性化解,这与东莞建立妇女权益纠纷快速响应机制是紧密关联的。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深入基层、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的好组织,应当充分发挥其在处理问题、解决困难方面的积极作用。”邓云龙举例称,调解员对当地风土民情的熟悉度,与矛盾的双方或多方的关联性,利用第三方或第三人促进调解的便利性,对案情详细了解的便利性、及时性等优势,及时、便利、低成本、高效率地调处社会矛盾,从而更好地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多措并举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在开展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工作中,东莞律协家事委的律师们注意到,现阶段妇女权益保障的矛盾纠纷主要集中在其财产权益容易遭受侵犯、比较容易遭受家庭暴力,以及配偶方私自将其财产赠与给第三者而让夫妻共同财产遭受损害等方面。

邓云龙认为,妇女在这些领域中容易处于弱势地位,既有历史原因,又与现阶段社会原因有关。例如,重男轻女观念和现象至今甚至在有些家庭中仍未能够得到解决,不少妇女合法享有的财产继承权也得不到保障,或者在财产分割时存在无理由的少分或不分的情形。由于现阶段女性既要参加工作,获取经济收入,又要养育家庭,照顾家庭中的长者和儿童,同时对于家庭财产的知情权缺失,导致时常夫妻之间因为对家庭财产的处置容易产生争议,所以容易引发家暴。

东莞市司法局积极构建“沉浸式+精准化”普法体系,通过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提升妇女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东莞白玉兰家“圆”行动推出《家庭主妇的愁》《是家暴还是互殴》等情景剧为法律条文注入生命力,以情景模拟和角色扮演的方式,让观众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学习法律知识,深化对相关法律条文的理解与认识。

镇街司法亦纷纷行动,加强普法教育宣传提升妇女法治意识。南城司法分局在雅园社区开展“法治赋能‘她’力量,用心守护‘她’权益”普法活动,活动现场设置法律咨询、有奖问答、心愿驿站等环节;邀请社区村居法律顾问共同普法等,让广大妇女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赋予她们的平等权利和有力支持。

樟木头司法分局、大岭山司法分局分别开展以“维护妇女权益,共建法治社会”和“高质量发展,巾帼在行动”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创新开展“法治对对碰”游戏,让妇女群众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营造尊重女性、关爱女性的良好社会氛围。

对于在接触涉妇女权益的矛盾纠纷中,发现妇女法治意识普遍偏薄弱、依法维权能力不足等问题,邓云龙给出了保障妇女权益、建立完善长效保障机制的建议。

邓云龙说:“要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建议选取一批当下社会中出现的的典型案例,以生动有趣的形式,通过拍摄短视频、短剧,进行脱口秀表演等容易学习的方式,将妇女权益保障方面的知识送达给妇女。同时,加大对侵害妇女权益者的惩罚力度。例如,法院在处理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案件时,如有存在重婚、配偶方与他人同居等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应当及时将案件或犯罪线索移交给公安部门,由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持续壮大和发展妇女权益保障普法宣传队伍,并对相应的普法宣传给予经费上的鼎力支持。”

在东莞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基层社会治理的背景下,在凝聚社会的合力作用下,东莞将为妇女权益筑牢坚实的法治防线,使妇女的合法权益将得到更加充分的保障,妇女事业将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