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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司法厅2017年度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效能情况评价公告(广东省司法厅公告 〔2018〕第6号)

时间 : 2018-04-13 17:03:24 来源 : 广东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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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司法厅公告

 

2018〕第6号

 

 

广东省司法厅2017年度行政审批

和政务服务效能情况评价公告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本单位2017年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效能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1.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或变相实施行政许可,实施了《广东省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之外的行政审批事项的;

2.没有公开公示行政许可实施主体、依据、条件、期限、流程、裁量标准、收费标准和申请材料、申请办法、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3.受理条件和程序不规范,要求多次补正申请材料的;

4.办理效率低下,办理流程复杂,擅自增加行政许可条件、环节的;

5.不能按期限办理行政许可,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6.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7.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的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8.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组织的;

9.没有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依法有效实施监督检查的;

10.没有必要设立行政许可,可以取消或采取事后监管等其他管理方式、调整由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自律管理、通过技术标准或管理规范能有效管理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审批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其他问题,欢迎一并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谢对我省行政审批评价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广东省司法厅2017年度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效能情况报告

 

举报电话:12310(省编办)

来信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5号楼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监督检查处(收)

    编:510031

电子邮箱:bb_jdjcc@gd.gov.cn

 

 

广东省司法厅

2018413

 

 

 

 

 

 

 

 

 

 

 

 

 

 

本公告期限不少于15个工作日


附件

 

广东省司法厅2017年度行政审批和

政务服务效能情况报告

 

2017年,我厅共有行政许可事项14大项、43小项,均已纳入《广东省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有公共服务事项12项。我厅行政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均已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进驻率实现100%。我厅在行政审批实施和政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权限、范围、程序、条件等,不断提高服务效能,优化审批流程和简化审批程序,创新审批方式,清理、修改、完善配套规范性文件,明确审批标准,规范自由裁量权,群众满意度较高。

一、基本情况

(一)行政审批改革任务落实情况。

1.2017年省本级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落实情况。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1号)要求,我厅将18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司法局实施,其中,下放实施3项行政处罚事项,委托实施9项行政许可事项和6项其他职权事项。我厅于20177月已按期完成全部事项的调整实施工作,并向社会发布了《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的公告》。同时,为加强对调整事项实施的监督管理,我厅专门制定印发了《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调整实施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的监督管理办法》(粤司办〔2017414号)。2017718日组织举行了委托实施部分省级行政职权事项协议签署仪式,分别与广州、深圳市司法局签订了委托合同,并对如何办理行政许可委托事项、行政许可事项涉及的空白证照领取、许可登记文件格式、网上办事大厅流程等具体事项进行现场交接和指导。多次派人到两市实地调研了解执行中出现的问题,现场指导解决,做好管理平台的衔接工作。及时开展下放委托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评估工作。我厅还对其他已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必要性或实施情况评估,主动向省编办提出调整的意见建议。

2.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实施情况。严格按照省编办的工作部署,编制85张权责运行流程图,向全系统印制发放1000本权责清单册子;我厅全部行政许可事项均通过省事项目录管理系统进行标准化管理,已完成我厅全部行政许可事项的标准化信息录入工作,编撰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标准要素齐全、准确、规范,通过合规性审查和合法性审查,已经赋码发布,形成43套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并根据情况变化不断进行动态更新;动态修订完善《广东省司法行政机关行政许可事项通用指导目录》(2017年版);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研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办理时限和申请材料压减工作按时完成。

3.行政许可事项进驻统一申办受理平台情况。行政许可事项43项,42个事项已进驻省统一申办平台,占比98%,全流程进驻统一申办受理平台41项,占比95%,进驻统一申办受理平台但未实现全流程办理事项1项,占比2%。“对司法部关于法律职业资格认定的复审”事项因使用司法部国家垂直系统,未进驻统一申办平台,占比2%

4.清理中介服务实施机构情况。严格按照省政府要求清理中介服务实施机构,经梳理,我厅无须清理的中介服务实施机构。

5.2017年省本级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落实情况。严格按照省政府要求梳理中介服务事项,按上级统一部署,取消了1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前有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8项。

(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情况。

6.上网办理情况。2017年我厅现有行政许可事项数43项,全部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办理,上网办理率达100%

7.事项办结情况。2017年,我厅行政许可申请数为20947件,其中受理20375件,不受理572件;行政许可办结20947件,办结率和网上办结率均为100%,其中审批同意20352件,审批不同意23件,转报办结327

8.跑动次数情况。43项行政许可0次跑动事项17项,比例为39.53%1次跑动事项数25项,比例为58.14%2次跑动事项数1项,比例为2.33%,无跑动3次以上事项。

9.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情况。我厅43个行政许可事项,其中42个事项实现全流程办理,占比98%,“对司法部关于法律职业资格认定的复审”事项因使用司法部国家垂直系统,未实现网上全流程办理,占比2%

10.公开公示情况。为了提高政府办事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我们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我厅全部43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和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及申请书示范文本、实施结果等,在广东省司法厅门户网站以及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公开公示,占比100%。在作出行政审批决定前,向当事人告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作出行政审批决定时,均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途径和期限。未存在行政审批事项事实认定不清、法律适用错误、违反法定条件、超越法定期限等问题。我厅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行政审批信息均已在厅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主动公开。公众可以通过我厅门户网站政民互动栏目、网上办事大厅事项服务管理系统、南方网和奥一网等网站的网络问政平台,及QQ、微博等途径查询,并可向我厅提出咨询投诉等。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情况。

11.建立健全监管制度情况。2017年,我厅强化对行政审批的依法监督检查力度,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印发《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制定公布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加强投诉处理制度建设,出台《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试行)》,正在制定《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公证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12.开展监管情况。按省法制办制定的案卷评查程序和标准严格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通过抽查部分行政许可案卷,未发现相应行政许可行为的合法性存在任何问题。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执法监督作用,积极主动履行人民法院的判决。2017年全年未发生行政许可被复议机关撤销或败诉的情况。

13.创新监管方式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制。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分工明确,目标任务明确,落实措施明确,所有行政许可及行政服务依法制定、依法执行、依法公示、依法问责。二是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实施监督的权利,积极拓宽监督渠道,创造监督条件,2017年完成“广东省律师行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社会公众、企业可以在互联网上查询我省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考核和奖惩信息,充分发挥舆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推动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自我约束、诚信执业。三是采用信息化手段实现数字化监管,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已纳入网上办事大厅及电子监察系统,目前未发现行政审批事项的执法行为有违法违规的情况。

(四)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情况。

14.事项办结率情况。2017年年度公共服务事项网上申请量7027件,办结量7027件,办结率达100%

15.事项办理效率情况。公共服务事项在承诺期限内办结数量7027件,占比100%;未出现超时办结情况。

16.完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情况。完成12项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的梳理编制和公布,占全部公共服务事项的100%

17.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情况。我厅12项公共服务事项均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或省统一申办受理平台,进驻比例达100%,均实现网上全流程办理,网上办结率、网上申办事项到现场办理次数不超过1次的事项比例均为100%

(五)创新和优化服务情况。

18.开展减证便民情况。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清理报送我厅各类证明情况,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对所有43项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全面梳理缩减。取消申请人变更律师执业机构应提交与原执业机构解除聘用关系或者合伙关系以及办结为务、档案、财务等交接手续的证明等。取消各类证明和繁琐手续46项。

19.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和推进电子证照建设情况。配合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做好省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制定,编制并报送《广东省司法厅部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和《广东省司法厅部门政务信息资源需求目录》。按要求共享政务信息数据,2017年上报共享律师执业数据36061条、律师事务所数据(含外国律师事务所驻粤代表处和香港驻粤代表处)3066条,司法鉴定人数据1789条、司法鉴定机构数据177条,公证员数据1086条、公证机构数据147条,2016年获得法律职业资格数据5680条。按照省信息中心安排,我厅在2018年开展电子证照系统对接工作。

20.提高服务质量情况。加强工作制度建设,梳理编制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工作手册,明确事项实施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要求、内部监管等,同时通过制定实施《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办法》《关于进一步简化优化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实施办法》《关于四类外司法鉴定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进公证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通知》等,加强办理环节监督监控,加强事项效能评价,不断提高服务能力水平和效能质量。

21.优化办理流程情况。绘制85张权责运行流程图,简化办理流程,在全国率先开通了国家司法考试微信和支付宝缴费服务,简化了支付流程,极大缩短了考生的支付时间。压缩办理层级,顺利完成将我厅18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两市实施工作,制定了工作方案、委托协议、公告和《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调整实施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的监督管理办法》。

22.精简办事材料情况。对所有43项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全面梳理缩减。经缩减申请材料的行政许可事项达32项,共缩减材料95个,缩减31%。已实现全部许可事项的申请材料不多于浙江、江苏、贵州三省的目标,其中大部分项目少于三省。同时,我厅对申请材料本来就少于或等于浙江、江苏、贵州三省的14项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作了进一步缩减,最大限度地体现了减证便民。

23.缩短办事时限情况。对所有43项行政许可事项的承诺办理时限进行了认真梳理,对其中42项的承诺办理时限根据实际情况尽努力作了大幅压缩。经压缩后的总体承诺办理时限压缩比,有业务量发生的事项共24项,平均为45%;无业务量发生的事项共19项,平均为41%。部门事项平均办事时限低于承诺办事时限的比例在15%及以上的事项数43项,达100%

二、取得成效

24.实施效果。在实施行政许可中,我厅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大胆改革创新,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通过制定和完善相关规范性文件,清理行政许可,压缩自由裁量空间,使审批行为更加公开透明。二是通过进一步简化申请材料,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强化审批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切实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更加便民利民。在2017年将15项行政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司法局实施过程中,为确保工作交得顺、接得住,我厅向两个市下发了《关于做好委托下放工作的通知》,提出配套细节和要求,发函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请求协助配合,专门刻录了光盘指导两市开展工作,提前安排市局工作人员跟班学习并事后组织对其进行检查指导,事项委托下放后运行平稳,没有对申请人产生任何波动和影响,大大方便了申请人办理。

25.服务对象对事项办理的满意程度和咨询、投诉举报办理情况。2017年通过我厅门户网站收到咨询、投诉留言1094件,全部办结,未出现有关回复被复议或被起诉的情况,在服务对象中取得较好效果。

三、存在问题和困难

在行政审批实践中,存在下列问题和困难:

(一)在“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改革方面,因国家司法考试垂直系统与省统一受理平台在对接上存在问题,尚有一项行政许可事项未能完全接入平台。

(二)省级行政职能委托下放工作涉及面广、细节问题多,上下联同衔接、人员培训、岗位设置、信息传送、业务指导、档案管理等工作机制环节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加强。

四、下一步的工作措施及有关意见

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推进行政许可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提高行政许可实施的质量和效率,强化对行政许可实施的监督管理:

(一)继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和其他行政职权规范化工作,建立健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动态调整完善权责清单和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协调制定我厅各权责事项办事指南和省级行政权力事项通用目录。

(二)按照《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省统一的规范完善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以《广东省司法厅权责清单》(2017年版)为基础,修订完善行政审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并公布,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要求和流程,细化量化审批裁量标准。

(三)加大网上办事大厅的建设力度,积极配合省有关部门,努力将全部行政许可事项接入省统一申办平台,使“一门式一网式”服务模式改革任务落到实处,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最大限度实现便民利民。

(四)进一步协调做好我厅取消或下放(委托)的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的落实、衔接和监督指导。

(五)协调推进行政管理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制定和动态调整,配合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建设工作。

(六)配合数字政府建设,进一步协调落实“减证便民”。

(七)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督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完成各项改革措施,推动改革措施落地生根。

(八)制定我省关于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积极开展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的审核登记工作。

(九)继续推进公证体制改革,加强公证质量监管,巩固和拓展创新公证业务领域,提升公证服务供给能力,优化服务质量和效率,继续推进公证信息化建设和应用。

(十)贯彻落实《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规定》《广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促进行政许可实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十一)贯彻落实《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关于广东省司法行政机关执法监督检查的实施意见》,加快健全我省司法行政系统行政许可长效监督机制,加强对行政许可实施行为进行经常性、动态性监督。按《广东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广东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规定要求,开展行政许可执法案卷评查。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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