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启动以来,全省各地按照创建活动部署,认真对照标准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创建活动,有力推动基层依法治理。在各地层层审核评选推荐的基础上,省司法厅对各地上报的材料进行了审查复核,结合交叉检查和抽查审核情况,并经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委农办、省司法厅、省民政厅研究,拟定广州市越秀区洪桥街马庄巷社区等13606个村(社区 )为2017年广东省“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单位,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8年3月30日至4月5日,如有异议,请如实向省司法厅反映。
电话:020-86350515
广东省司法厅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