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定期报告规定》和司法部有关工作要求,现将我厅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2017年,我厅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的通知》,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推动我厅乃至全省司法行政机关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43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通过合规性审查和合法性审查,已经赋码发布,动态修订完善了《广东省司法行政机关行政许可事项通用指导目录》(2017年版),编写了43套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持续清理并更新我厅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积极开展“减证便民”行动,进一步缩减了行政许可事项承诺办理时限和申请材料,承诺办理时限平均压缩超过40%,缩减申请材料95个,缩减31%。二是做好行政审批职权事项委托下放工作。顺利完成将我厅18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两市实施工作,制定了相关工作方案、委托协议、公告和《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调整实施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的监督管理办法》,此项工作获得了省政府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三是大力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并实施动态管理。进一步厘清职责,修订完善我厅权责清单,形成了《广东省司法厅权责清单》(2017版),确定行政许可事项14项43子项、行政处罚事项32项、行政给付事项1项、行政检查事项4项、行政奖励事项3项、其他事项33项。权责清单形成后,我厅将其在厅互联网门户网站公布,据此对网上办事大厅相关事项和内容进行了调整,编制了85张权责运行流程图,向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印制发放了1000本权责清单册子。四是深入推广“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和互联网+政务服务。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要求,完成了对厅互联网门户网站“集约化”升级改版,实现全部55项网上办事事项的网上申请和办理,将我厅相关业务接入省级统一申办平台、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网上办事服务事项目录系统,开展电子证照系统对接工作。配合“数字政府”建设,积极参与政务服务大数据库建设,认真梳理司法行政跨部门共享协同的业务需求。全面推进“12348广东法网”建设,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联动,切实提升我省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认真落实年度立法计划,积极推动司法行政地方立法和宣传。配合制订出台了《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办法》,正在积极配合对地方性法规《广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广东省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规定》进行修订。主动面向社会做好相关立法解读工作,2017年8月,我厅举行了《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办法》新闻通气会,介绍该实施办法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邀请新华社广东分社、法制日报、南方日报等10家媒体出席报道,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二是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公开征求意见、内部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政府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政府公报刊发等要求。制定了《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的通知》,落实相关制度。2017年我厅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要求,共制定了规范性文件12份。推行重大或者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解读制度,例如,2017年9月,我厅在出台《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规范和加强仲裁机构登记管理的实施意见》时,同步向社会发布了政策解读。三是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深入开展“放管服”改革等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完成了对我厅恢复重建以来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办理废止77件,宣布失效12件,在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了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四是做好制度建设的规划管理。制定了《广东省司法厅2017年制度建设项目计划》,明确各个项目的主办单位、协办单位、计划出台时间等,推进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我厅制定并公布了《广东省司法厅2017年重大决策项目计划》,将《广东省司法厅关于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若干意见》列为我厅2017年的重大行政决策项目,并按要求针对该《意见》开展了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公开听证、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有效推动了我厅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二是加强决策合法性审查。我厅建立了以法制工作部门审查为主的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积极发挥外聘法律顾问对决策事前咨询论证、事中审查把关、事后评估救济的作用。2017年,我厅外聘法律顾问共为我厅审查政府合同58份,协助处理疑难案件9起,参与了《广东省司法厅关于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若干意见》风险评估及咨询论证工作,为我厅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规范行政行为和规避法律风险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切实执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在行政处罚过程中落实《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和《广东省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严格依法规范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我厅2017年未发生重大行政执法违法行为。二是加强执法监督。落实《广东省司法行政机关执法监督检查实施意见》,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利用执法记录仪,努力实现执法全过程记录。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深入查找行政执法行为存在的问题,促进了行政执法的合法和规范。三是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推进广东省司法行政法制工作管理系统的研发,已完成初验,将进入试运行阶段。四是实现执法检查事项随机抽查全覆盖。印发《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对全省公证机构、仲裁机构登记开展了检查监督,将检查结果在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并通知检查对象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改正,取得了较好的执法检查效果。五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建立广东省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执法人员专业知识考试题库,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新增了23名行政执法人员,目前我厅在岗行政执法人员114名。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一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协调办理17件人大代表建议和12件政协委员提案,认真协调“一把手”领办的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679号关于“加大公共法律服务财政预算,努力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建议和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20170613号关于“开展我省‘绿色监狱’建设”提案的办理工作,并将相关的办理答复函在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群众对办理结果的监督。二是自觉接受司法监督。积极落实司法建议书,主动履行法院的生效裁判。三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在门户网站主动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0件。四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制定了《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政务公开的具体工作内容、工作要求、牵头部门等内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得到有效落实。按规定编制、公开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通过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多渠道向社会“发声”,促进政民互动,积极打造“阳光政务”。2017年通过厅门户网站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6660件,发布政务信息及新闻信息1030条,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共8045条;在腾讯微博上运行“广东省司法厅”政务微博发布厅,共发布微博3259条;在南方日报、法制日报、南方法治报等主流媒体共发布新闻稿和厅领导专访稿45篇,被南方网、法制网、新浪、腾讯、网易等网络媒体转载1600余次;编发微信44期352篇。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为重点,构建预防与依法化解纠纷机制。一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2017年,全省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共排查纠纷104734次,预防纠纷37447件,调解矛盾纠纷36.1万件,调解成功率约98.1%。二是认真做好困难群众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法律援助全面覆盖低收入人群,惠及更多困难群众。2017年全省共组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5万件,受援人数近9万人,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含法律援助窗口咨询和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等)近110万人次。三是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的作用。建立覆盖法律顾问律师、司法行政部门、村(居)民的微信群近2万个,成员超20万人;2017年,法律顾问律师到村(社区)开展法治讲座超10万场次,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超43万人次,促进了基层治理法治化。四是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修订了《广东省司法行政机关应诉工作规则》,明确行政应诉内部办理流程,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2017年我厅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5宗,依法办结37宗;共办理行政诉讼案件34宗,17宗已审结,行政首长出庭应诉5宗。五是依法办理群众信访工作。处理群众来信202件,接待群众来访36批次共85人,均妥善处理。积极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出台了《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试点工作方案》,安排律师参与接访工作,为信访人解答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厘清信访与其他法定途径之间的受理范围,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和解决途径进行分类梳理,形成分类处理清单,为基层处理信访问题提供明确指引。六是做好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目前,共有641名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监督220件,参与率48.4%,有效推动了司法公正。七是建立完善内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印发了《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建立完善内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的通知》,在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时,依法进行公平竞争审查,防止排除、限制公平竞争。
(七)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我厅非常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充分运用“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开展法治宣传,将法治政府建设宣传贯穿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的全过程,为法治政府建设宣传起到了重要作用。紧密配合公安机关工作,建立全国首例“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与110报警服务台联动协作机制,在首批选取广州、佛山市等7个城市试点基础上,现已全省推广,累计解答110转介来电逾4万通,群众满意度达99.81%;与广东广播电视台联手打造“12348在线”栏目;2017年“12348”热线服务总量逾73万人次,约占全国1/4,服务时长逾440万分钟,接通率达97.63%,满意度达99.54%。认真组织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选编工作,已收集案例1013件,上报385件;司法部已审270件,通过199件,通过率73.7%,通过案例选编和公布,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利用官方网站和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通过信息公开答复、主动推送法治宣传和法律案例等信息、有针对性地宣传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对群众的留言及时作出回应和引导等方式,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与群众的沟通和交流,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宣传的广泛性。
(八)加强组织保障和自身建设。一是加强依法行政组织领导。我厅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突出位置,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制定了《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广东省司法行政系统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对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做了全面系统的安排和部署。定期向省政府和司法部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法制工作部门定期向单位领导集体、行政首长汇报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复议工作情况。二是开展全省司法行政机关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专项督查。通过总结推广各地市司法局法治政府建设好的经验做法,查找存在不足和问题,提出工作要求,形成督查情况通报印发全省司法行政机关。三是提高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制定了《广东省司法厅2017年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计划》,健全党委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每年不少于2次。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讲法治课,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以广东司法行政讲堂为主要载体,2017年安排了两次法治讲堂,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向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授课。厅各部门每年组织集中学习与本部门业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两次以上,同时,个人每年对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内容的自学时间不少于40个小时。举办2017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法制工作培训班,努力提升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四是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印发了《关于全省司法行政机关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含监狱、戒毒单位)在2017年底前全部设立法律顾问,普遍设立公职律师。2017年,我厅续聘了两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新增了25名厅机关公职律师。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解决,主要表现在:“放管服”改革有待进一步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有待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等等。接下来,我厅将突出重点、精准发力,谋划好、开展好我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力争更好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全面压实责任。我厅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新时代新要求,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和我厅的实施意见,加强法治教育和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履行好法治政府建设职责,部署开展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明确工作思路和内部责任分工,分步推进,逐项落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确保更好完成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
(二)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和其他行政职权规范化工作,建立健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动态调整完善权责清单和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制定各权责事项办事指南和通用目录,做好取消或下放(委托)我厅的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的落实和衔接,落实“减证便民”。
(三)进一步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促进司法行政重点领域立法,配合推进《广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修订)、《广东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广东省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规定》(修订)等立法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管理,增加公平竞争审查、放管服要求、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审查,做好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加强制度建设,制定2018年制度建设项目计划,协调推进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四)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依法决策程序和机制。根据即将出台的《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修订《广东省司法厅关于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的若干规定(试行)》。制定2018年重大决策项目计划,落实重大决策的决策动议、公众参与、听证、专家论证、技术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工作。
(五)进一步加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贯彻落实《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关于广东省司法行政机关执法监督检查的实施意见》,推进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等工作,推进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常态化、规范化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行《广东省司法行政机关应诉工作规则》,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进一步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发挥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的监督指导作用。
(六)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深入推进全系统和厅机关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工作,全面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参谋助手作用。继续举办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法制工作培训班,提高培训质量。推广使用广东省司法行政法制工作管理系统,推进司法行政法制案例选编工作,提升司法行政系统行政执法的合法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七)进一步加强督查问责。健全完善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法治政府建设督查问责机制,一级督一级、层层抓落实,对于问题较多、推进力度不大、进度明显滞后的单位或者内部工作部门,综合采取督办、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等方式,督促其抓紧时间推进落实。
专此报告。
广东省司法厅
2018年1月30日